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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部门赴四川和山东两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调研

发布时间: 2012-08-30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引起各界关注。为了深入了解、分析媒体反映少数毕业贷款学生没有按期足额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问题,使有关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杜绝部分毕业学生不守信用的现象,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下去,教育部责成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组成二个调研组,于1213日分赴四川省和山东省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中发现,确实有少数毕业贷款学生没有按期足额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给经办银行造成了一定风险。对学生违约的原因,银行方面认为,一是高校认识程度不一致,很多高校认为风险控制不是学校责任;二是高校机构建设和人员不到位,缺乏管理机制和手段;三是学生信用观念淡薄,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部分学生存在“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的钱”的错误认识,“能不还就不还”;四是部分高校学生就业率低,缺少还款能力;五是银行催收还款能力弱,面对众多学生鉴于人手和工作量的原因,往往电话催收两次,无效后即放弃;六是虽然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但宣传不够,社会舆论效果差,很多学生根本不在乎,没有起到对违约毕业学生的威慑作用。

目前虽然只是在少数学生身上存在违约行为,但还是引起教育部的高度重视。教育部认为,为了保证国家高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地开展,工作重点应从两个方面抓起,一要继续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为主,重点推动贷款发放,满足贫困家庭学生的需求;二要提高对风险防控的认识,加强管理,各高校必须协助经办银行积极催促已毕业的学生按期还款,增加必要的手段,降低违约率。具体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防控工作,高校和银行应把防控风险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配合经办银行开展有关工作。

二、继续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工作,全面、完整地宣传介绍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提高学生的法律观念和诚信道德观念。

三、积极研究开发高校和省级贷款管理中心两级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与经办银行实现即时信息沟通,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扩大个人征信系统功能和作用的宣传范围,促进建立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研究对严重违约行为贷款毕业生的信息公示制度和办法,改善催收还款的手段,加大对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毕业学生的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