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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项重要决策》

发布时间: 2012-08-30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审议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在我国地区之间、家庭之间仍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在数以千万计的大学生和中职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顺利完成学业,党和政府十分关切。近年来,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大门必须向每一位具备资质的青年敞开,无论怎样,决不能让他们因经济困难而被拒之门外。保障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政府的责任,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政策,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从而促进教育公平。

  《意见》从系统性和长期性的角度,对资助工作做了制度设计,使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既增加财政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既有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又兼顾地区差别;既扩大资助面,又提高资助强度;既增加教育投入,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

  好事要办好,好政策更要落实好。按照新的资助政策的要求,今后各级财政每年用于助学的资金投入将达到300亿元左右。这些钱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教育权利、实现人生梦想的有力保障。把这些钱管好、用好,真正花在贫困学生身上,必须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资金落实不到位、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项好政策就像一片阳光。愿这项新的资助政策像阳光一样照耀在千千万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上,温暖他们的心,激励他们发愤读书,砺志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