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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9年第5次新闻通气会通报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关情况

发布时间: 2012-08-30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86,教育部2009年第5次新闻通气会在教育部北楼七层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

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向媒体介绍了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执行情况以及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资助工作。

1. 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执行情况

2008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包括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总数为2103.27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为473.96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2.5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为158.3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7.53%。据初步统计,2008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总金额约为293.7亿元,比2007年的272.92亿元增长7.6%;共资助学生4156.24万人次。具体资助项目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学生无息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9项内容。以上资助数据含2008年汶川地震特别资助政策的情况,其中,减免18.81万名生源地为汶川地震重灾区51个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5亿元的2008年秋季学期学费;向其中13.17万名学生发放1.32亿元的2008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另外,2008年,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约为54.5万人,占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11.5%,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人数597.77万人的9.12%

2008年,全国用于高校学生资助的总投入为304.13亿元(含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共10.4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直接投入154.07亿元,占当年资助总投入的50.66%,比2007年的75.28亿元增长104.66%

2. 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2009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教育部近日已向各地各校下发通知,要求“绿色通道”畅通,资助政策到位。

通知要求,今年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尽快全面了解录取新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重点掌握生源地为汶川等地震灾区、南方洪涝灾区学生的家庭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资助工作预案。要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通知还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各项资助工作做细做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银监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大力推进、扎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力争在贷款学生人数和贷款金额上有大的突破;高校要继续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新生“应贷尽贷”。各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通知还特别要求关注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今年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区受灾学生的学习生活。

3. 教育部今年继续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

为继续加大对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力度,使国家资助政策措施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积极督促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教育部决定今年继续开通24小时专人值班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热线电话自8158:0091517:00开通,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010-66096590

会议还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