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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民生 资助育人 构建和谐校园――上海市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简介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享改革成果,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努力成才,是上海市教委和各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市教委认真落实国家今年出台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各项新资助政策的实施细则,积极协调落实各项资助经费,扎实推进各高校开展“绿色通道”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

  一、先行先试,创新高校助学工作新模式

  1.减轻外地高校压力,推行生源地贷款

  为帮助被外地高校录取的上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外地高校的贷款压力,本市还特别开设了赴外地高校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2004年贷款人数为54名,2005年贷款人数为190名,2006年贷款人数为290名。2007年,本市推行了生源地贷款一次申请、分年发放的新办法,即学生只需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银行将逐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不需学生每年再在外地学校和本地银行之间奔波,极大地方便了学生。到目前为止,今年已新增贷款申请人数近100人。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虽然绝对人数不多,但该项工作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据悉,教育部今年在江苏等5省市也开展了生源地贷款工作试点。

  2.资助工作全覆盖,民办高校学子得实惠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我们根据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对民办高校予以大力支持。只要民办高校办学规范,我们对他们采取了一视同仁的办法,在国家助学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的发放和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享受同等待遇。据统计,仅2006年,民办高校就有179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2300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和上海市政府助学金。

  政府的资助理念同时也感染了民办高校的举办者。2007829,在上海市工商联民办教育协会召开的民办高校董事长茶话会上,各民办高校董事长们纷纷表示,虽然民办高校是由民间资本投资办学,但民办教育也是国家的公益性事业。民办高校和公办大学一样都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爱心和善心。因此,董事长们表示要用自己的行动铸就大学生成才的桥梁,决定响应国家资助政策,拨出相应经费,资助贫困学生,保证不让任何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3.完善大学生医保,健康求学有保障

  为保障高校学生的健康,完善高校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本市制定了《关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对高校学生医疗保障待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学生在校内发生的门急诊费用最多自负10%,在校外发生的普通门急诊费用最多自负20%;大学生住院的,三级普通医院自负300元,二级医院自负100元,一级医院自负50元,其余由统筹资金支付,学生门诊大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统资金支付。

  二、加大投入,健全高校帮困资助政策体系。

  今年上海高校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呈现三个特点,即:提高了资助力度,增加了资助方式,扩大了资助群体。

  1.提高了资助力度。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由3000多万增加到2个亿,扩大了6倍。原来由国家和市政府给本市地方高校提供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主要是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和上海市政府助学金四项)一年总金额约为3000多万;根据新的资助政策,现在一年投放在本市地方高校的奖、助金额就将达到2个亿。这个数字还不包括用于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贴息、贷款以奖代偿、市政府志愿服务奖励金、勤工助学等经费。

  2.增加了资助方式。增设上海市政府奖学金和志愿服务奖励金,追加了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等。原来由国家和市政府提供的奖、助学金主要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上海市政府助学奖学金和上海市政府助学金。新的资助政策在保持助学金的基础上,针对品学优异的学生提供了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基础上,上海市政府还设立了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优异的学生;每年还追加2000个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额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上海市还设立了上海市政府志愿服务奖励金,对高校学生毕业后志愿服务西部或去本市偏远农村学校任教的进行奖励。为鼓励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本市还将推出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即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3.扩大了资助群体。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两个覆盖:“学生群体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学生群体全覆盖”指本市除了公办高校处,还将所有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中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计划的学生全部纳入了资助政策体系,对学生群体进行了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本市地方高校原来由国家和市政府提供的奖、助学金每年受益学生约为18000多名,根据新的资助政策,本市地方高校每年将有64000多名学生得到奖、助学金,约占在校生人数的17%左右,这个比例已覆盖了2006年本市地方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

  三、心系民生,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市教委和各高校承诺:决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经济原因而辍学。

  1、确保帮困宣传覆盖到位。

  在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要求各高校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把这一重大惠民政策宣传到位,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完全解除经济困难家庭担心孩子“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市教委还专门印制了《大学生资助手册》,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各高校在寄送录取通知书时,为每位新生发放了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以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介绍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同时,高校还通过学校网站和迎新咨询电话等方式,及时宣传咨询资助政策。

  2、前移帮困迎新关爱工作。

  为加大资助政策咨询宣讲,今年,上海将帮困迎新工作前移至暑假,目前各高校已经做好各种准备,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

  暑假中,上海大学由校领导亲自带队走访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10名学生家庭,自将迎新帮困补助和慰问信送到学生手中,校学工办电话慰问了三名外地新闻媒体报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各学院对迎新网中上传了家庭经济困难信息的三百余学生进行了电话家访。

  3、快捷畅通爱心绿色通道。

  新生报到当天,各高校将强化科学、快捷和爱心意识,充分研究准备,提供政策咨询、贷款办理、勤工助学报名登记、爱心帮困预备金发放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宣传、报到、审核、咨询、资助的无缝隙对接。报到后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等系列措施予以资助。多项措施一条龙服务,保证贫困新生方便快捷的完成报到手续,安心入学。

  学校在新生报到的现场通过展板等形式,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办理流程介绍,同时,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咨询台,现场解答同学提问,并现场接受申请;各高校准备了充足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凡是从“绿色通道”进校的新生,只要学生要求勤工助学,学校在进校报到的同时即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新生报到的“绿色通道”受理点,学校资助办公室的老师详细介绍学校的各类奖助学金、减免学费的设置情况,现场了解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具体情况,为新生“推荐”适合的资助手段。

  第二工业大学提出“二让二不让”:即让每一个新生一进校门就能吃上饭、拿上书、住上房、进教室;不让任何有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也决不让任何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学生入学不方便。上海水产大学提出要在每一个环节上都做到消除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带来的学习、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在建立贫困家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同时,而且要切实做到整个过程‘无缝隙’。上海大学切实采取“信息化、个性化、多元化”的帮困措施,敞开爱心绿色通道,实施信息导航、关爱导航和资助导航三项帮困导航。

  4、即时发放充足迎新补助。

  本市斥巨资设立的各项资助政策为高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确保开学稳定,同时为应对物价上涨等原因可能造成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困难的局面,市教委先行拨付2480多万元至各高校,专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发放。在此基础上,本市根据国家的规定,要求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就读。

  除了学费缓交、先报到外,一些高校当场给予困难补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上海交通大学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发放“绿色锦囊”。上海大学准备了300多份迎新大礼包和慰问信,上理工设立爱心帮困预备金,上海水产大学设立了特困生“免费借用教材”的帮困项目,确保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时就能领取了免费教材。

  5、倡导学生自强自助精神。

  华东理工大学新长城自强社在今年的新生报到期间,以“过来人”的身份去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谈心,帮助他们适应大学生活。上海理工大学由在校的二、三年级特困生担任“绿色通道”服务员,引导新生办理报到手续,介绍学校各种学习生活设施,宣讲学校帮困助学政策。上海大学组织新生“成才双周训练营”,义工主动参与形成温馨互助小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接受成才情景训练。

  四、全面加强中职校资助工作,促进教育结构优化

  在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中职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2006年,本市在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中实施困难家庭学生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政策。当年,有2.5万在校学生获得政府和学校共计9191万元经费的资助。其中有11776名学生获得政府给予的5737万元甲等帮困助学金;有7682名学生获得学校给予的乙等和丙等帮困助学金;43所本市中等职业学校26个专业,6220人获得政府给予的2145万元专业奖励。

  今年,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中职校学生的资助力度。

  1.设立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

  实行全体就读中职校学生助学政策。资助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两年。最后一学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实施贫困学生助学政策。在全体就读中职校学生助学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助学政策(不含综合高中),资助所有农村、海岛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100元至4500元。

  2.设立上海市政府奖学金

  设立“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年度获奖学生数为在校生的5%,每学年10000人,设一、二、三个等第,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

  设立“专业奖励金”。用于奖励当年报考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并通过“百校重点建设工程”评估验收合格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急需、紧缺专业每年动态公布,“专业奖励金”每年奖励8000名学生(转学、转专业和休学的除外),奖励标准为1600元―3000元。

  预计每年市区县两级财政将投入3.2亿,使100%就读全日制中职校(含民办中职学校)的学生(含非上海户籍)得到补助,且帮困助学对象从城乡低保家庭扩大至所有来自农村和海岛的学生,之中个人受益最多可达7000/学年。

  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上海城市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解决“三最”问题的实实在在的一项工作。我们一定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推动本市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和谐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