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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召开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交流会议

发布时间: 2013-07-03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626,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2013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交流会,全面总结部署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交流学习国家助学贷款经验做法,商讨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对策建议,促进各地、各高校全面提升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水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光明、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高校工委副书记习岫峰,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晁兵、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刘洪滨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国家开发银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人等150余名同志参加了会议。

张光明主任在会上指出,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共同配合,各地政府、高等学校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努力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应贷尽贷”目标基本实现。经过5年的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2012年发放金额120.67亿元,占当年发放总金额的85.2%。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年度发放规模占市场总规模的80%,为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作出了重大贡献。

他强调,新形势下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布局还不够合理,致部分跨省就读学生,既不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不能在就读高校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二是风险补偿金未完全发挥作用;三是县级资助管理机构建设还不适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四是随着偿还期内毕业生人数的增多,贷款回收工作压力逐步增大。各地、各高校要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水平。一是完善研究生助学贷款政策,建立起适应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和工作机制;二是尽快出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风险补偿金缓解违约风险和奖励约束机制;三是强化基层资助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执行有力。四是加强贷款组织管理工作,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性,为贷款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五是进一步抓好贷后管理工作,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晁兵副局长在会上指出,国家开发银行自2005年参与这项工作以来,通过与各级学生资助中心的密切合作,构建了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助学贷款业务的稳健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今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国家开发银行将继续强化服务,完善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一是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启动风险补偿金返还;二是加强科技保障,丰富对一线老师和借款学生的服务手段;三是不断扩展助学贷款服务外沿,积极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四是不断扩大助学贷款覆盖面;五是开展好诚信校园行活动,同时加强贷款回收工作,确保本息正常回收。

吉林省、江苏省、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广东省分行,分别就推进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贷款学生资格认定的有序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等方面介绍了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