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2006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区农民所要办的12件实事,“切实解决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被列为其中之一。
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向全区广大农民公开承诺:今年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对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学生和川区绝对贫困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贫困的住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农民工子女上学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属地教育部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并在政策待遇上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
??????????????????????????????????????????? ???????来源:《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