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 > 正文

江苏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免为80万名农村家庭贫困学生免费提供课本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江苏省教育厅在召开的2007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宣布,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坚持和完善经费由省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认真贯彻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定额标准为小学不少于230元、初中不少于350元。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把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在全面免收义务教育学杂费的同时,江苏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一免一补”,省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为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中小学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督促各地增加经费投入,扩大“一免一补”比例。省设立普通高中助学金,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予以资助。继续加大职业教育助学力度。2007年省财政安排1.4亿元,资助7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

2007年,江苏将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关服务性收费项目,所需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农村学校除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