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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根据教育部2008年度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工作会议部署,福建省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为确保8月中旬之前完成20062007级学生学籍与资助信息的上传工作,6月底,省教育厅决定按分级管理原则,在邮电学校举办省、市、县(市、区)级培训班。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职成处、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教育厅信息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参加了培训并在会上分别对学籍信息采集及国家助学金信息报送提出要求。

为完成本次培训任务,我省事前组织福建邮电学校的两位专业老师熟悉系统,并进行了操作演练,掌握了操作办法。在此基础上,由这两位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对各级教育部门和其它学校的老师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6月26,全省各市、教育局(不含厦门)的100多位同志参训;27日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中职教育和五年制的有关高职院校的50多人进行了针对性培训。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的参训人员还将代表本市、县(市、区)级用户,管理和使用本级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承担本市、县(市、区)级学校的培训任务。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选兴主任专门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提了四点要求:(一)、加强机构建设。国家助学金对教育公平起很大推动作用。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大家都要提高思想认识,校长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要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具体事务一定要有专人抓,否则落实不了。(二)、加强宣传工作。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让所有教师、学生都全面了解我省的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政策和我省规定的办法操作,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不与国家助学金挂钩。(三)、加强监督管理。培训工作非常重要,管理软件系统学籍管理是核心,资助是子系统。学校资助机构必须严格把关,所有受助学生必须是有学籍的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各地、各校要加强监督检查。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涉及政府形象,涉及老百姓利益,涉及教育公平,一定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重视学生和群众的举报和情况反映,做到有举报就有落实,给群众一个交代。加强监督检查也是保障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的有效措施。(四)、加强制度建设。个别学校目前仍然采用现金形式发放国家助学金;有的把学生的国家助学金抵做学费;还有学校以学生表现不佳为由缓发国家助学金;这些都是违反规定必须立即纠正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实施管理制度,采用储蓄卡的形式按月发放。同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勤俭节约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国家助学金。

会议要求各校充分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本校一年来(20079月~20081月;20083月~20087月)的学生资助信息做好自查,保证数据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严格按教育部要求报齐全学年的资助信息。

通过培训,大家普遍反映系统操作比较简明易懂,界面比较直观,对按期完成任务比较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