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重庆市共有344.9万名中小学生将享受改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重庆市提高了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生每年由230元提高到265元,初中每生每年由330元提高到420元,并做到县镇、农村中小学同标准拨付;提高了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期提高130元,初中每生每期提高255元;提高了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期提高22元、初中每生每期提高35元。此外,该市还扩大了免费项目和享受范围,将地方教材纳入了免费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享受面由21%提高到55%。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