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今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江苏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措施落实力度,保证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一、及时部署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8月初,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3号),对全省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学校资助工作责任制,结合江苏省实际,就宣传、绿色通道、奖助学金评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深入细致
为全面准确地宣传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省教育厅编印了《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分发到包括在苏中央部委属院校在内的157所高校和独立学院,总计印发40万份。同时,全省高校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随录取通知书寄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42万份。各高校还寄发了本校资助措施的宣传资料,设立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和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确保每一名新录取学生都能及时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明白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的申请办理方法。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学生资助政策新闻发布会、在“中国江苏”网站开展了学生资助政策在线访谈活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新闻媒体提供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素材。截至
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有所创新
江苏省各高校均按政策规定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细化和完善“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加强对“绿色通道”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到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截至
四、落实好国家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奖励与资助对象的评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特别是国家助学金必须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坚决杜绝平均分配、“轮流坐庄”等现象的发生。秋季学期开学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及时下达了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第二批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开学后,各高校均按政策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在全校范围组织申请和评比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做到“奖助结合”和“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相结合”,对勤工助学的用工手续和酬金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稳步增长
为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贷尽贷”目标,江苏省实行了贷款资格预审制度。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均认真组织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受理和发放工作,确保通过预申请的在校大学生和新录取学生都能按照审核确定的金额办理助学贷款。对在省外高校就读的江苏籍学生和因突发事件需要贷款支持的学生,按照“特殊通道”有关规定对其贷款申请予以审核受理。贷款受理期间,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排队等候与休息的场所,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条件,保证贷款受理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受理10.5万人,贷款合同金额6亿元,实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稳步增长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