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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大连市孤儿残疾学生免费接受公办普通高中教育

发布时间: 2014-09-1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2014年秋季学期伊始,大连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出台文件,要求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积极接收符合条件的城乡孤儿、残疾学生入学,并从新学期开始,一律免收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校服费和体检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让孤儿、残疾学生免费接受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是大连市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大连市此次出台的政策,在辽宁省“对孤儿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免收学费、住宿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免除了孤儿、残疾学生的教科书费、校服费和体检费。据测算,实施上述资助政策后,全市每年可为大约200名孤儿、残疾学生免除相关费用40万元,发放国家助学金30万元。

同时,大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公办普通高中,做好本校孤儿、残疾学生数量、家庭住址、监护人状况等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孤儿学生信息档案,保证信息全面真实,人数不遗不漏;要将公办普通高中孤儿学生全部纳入资助体系,孤儿、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各公办普通高中要将社会和企业设立的奖助学金、教育捐赠及公益性捐资优先向孤儿、残疾学生倾斜;各公办普通高中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儿、残疾学生的氛围,指定专门的心理辅导教师,关注孤儿、残疾学生的心理问题,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做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