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实现精准资助,四川省结合省情,拟从2016年起启动实施多项新资助政策。
提升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水平。从2016年春季起,据实免除全省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从2016年秋季起,对全省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中职学生增加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全省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新入学的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直到学业结束。
实施民族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从2016年春季起,全面免除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保教费和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并为所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和普通高中,按公办幼儿园和公办普通高中的财政补助标准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提高学前教育资助比例。从2016年春季起,在全面免除民族地区67个县(市、区)所有在园幼儿保教费的基础上,将“四连片特困地区”中除民族地区县外的贫困县幼儿保教费减免比例由10%提高至20%。
扩大“9+3”免费教育实施面。从2016年秋季起,逐步把“9+3”免费教育扩展到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对未实行“9+3”免费教育政策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三级中职在校学生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