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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浙江省学生资助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6-15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它寄托了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群体的关切,也承载着众多困难家庭和孩子的梦想。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心下,浙江已经构建起了“政府主导、学校为主、社会参与”的全社会助学格局,逐步形成了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覆盖学前到研究生学段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

2019年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聚焦精准资助,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证“应助尽助”,不断增强广大受助学生的获得感、幸福感。2019年全省累计发放各级各类资助经费66.23亿元,受助学生807.90万人次。

一、基础教育学生资助

2019年累计有2.38万人次在园幼儿获得保育费、伙食费等各项资助0.42亿元;为605.89万人次义务教育中小学生提供“两免”、爱心营养餐和寄宿生生活补助等17.54亿元(不含免学费),同时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进一步减轻了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累计为1.80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免除学杂费0.29亿元,为7.03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0.73亿元;累计为867名特别优秀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520.2万元,累计为100.77万人次中职学生免除学费15.59亿元,为7.59万人次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0.79亿元。宁波市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高中段学生实施营养午餐、免课本作业本费和免住宿费政策,累计为1.28万名普高和中职学生提供0.13亿元资助。

二、高等教育学生资助

浙江省建立健全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国家资助。

国家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全国新增1万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全部用来奖励特别优秀的高职学生;将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由3%提高至3.3%;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将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同时提高高职学生和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至每生每年3300元。

2019年浙江省累计为15.15万名本专科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5.69亿元,其中为1855名本专科生发放国家奖学金1484万元;为3.11万名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1.59亿元;为11.86万名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3.95亿元。同时为2.39万名优秀本专科生发放省政府奖学金1.49亿元。

2019年浙江省累计为12.25万名研究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10.44亿元,其中为1564名研究生发放国家奖学金3465万元;为4.66万名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3.79亿元;为7.44万名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6.31亿元。

国家助学贷款

作为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助学贷款经过多年探索和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对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浙江省新增国家助学贷款1.02亿元,惠及1.0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为0.90万名学生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0.91亿元;为0.13万名学生发放校园地助学贷款0.11亿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支持退役士兵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同时根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入学或复学后参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办法享受国家教育资助。2019年浙江省共为0.82万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资助1.36亿元,同时为12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资助教育学费230.23万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单位就业,财政部、教育部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浙江省从2017年起,对浙江省地方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的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2019年全省共为157名基层就业毕业生补偿代偿学费216.26万元。

三、校内资助

浙江省普通高中、高校不断探索完善助学机制,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专项经费开展校内资助,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高校勤工助学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9年全省累计为41.96万名中学生和高校学生发放校内资助资金8.48亿元。

四、社会助学

国家通过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社会助学力量在教育扶贫和公益助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经统计,2019年浙江省共有7.44万名中小学和高校学生获得慈善总会、社会爱心人士等资助2.16亿元。

五、做好资助宣传,提高育人成效

资助是手段,目的在育人。2019年,浙江围绕资助政策、资助工作、资助队伍和资助成效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在招生录取计划册中刊印国家及我省学生资助政策,随高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资助政策宣传手册。多渠道公布全省相关资助管理部门咨询电话以及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网点咨询电话,及时处理相关政策咨询。联合浙江卫视制播专题节目,播映资助政策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组织各地各校于中高考前寄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组织“资助政策宣讲一节课”和“资助政策主题班会”。发动高校暑期社会实践队进村入户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文化品牌项目推选活动,深入开展“感恩季”系列活动,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多维融合的资助育人体系,充分发挥学生资助的育人功能,突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诚信意识、感恩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

 

学生资助事关脱贫攻坚,事关教育公平,我们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坚持规范管理,强化精准资助,不断丰富资助文化建设内涵,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助力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努力推动学生资助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