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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自2000年6月开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至2005年底,大连理工大学共有437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总金额7532.21万元,累计发放贷款5170.88万元。他们大力抓了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大连理工大学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校长为组长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还成立了助学办公室,专门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困难学生工作,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有力的支持。

2、加强沟通,建立学校与银行的联系会议制度。学校定期与银行进行座谈,并形成制度,听取银行对学校贷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银行与学校间的相互理解。

3、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助理制度。从在校学生中选拔能力强、素质高的贫困学生担任贷款助理,负责与院(系)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联系,及时将信息传达给每个贷款学生。

4、建立严格的校院(系)两级贷款申请审核制度。各院(系)严把贷款申请关,严格核实学生的困难状况,根据困难学生数据库和申请贷款学生平日消费情况对其进行再次审核。严格的审核制度受到银行的高度评价。

5、建立还息提醒制度。在每季度还息日前两周,通过在网站、学生宿舍张贴通知、辅导员谈话、给贷款毕业生发信等手段,提醒贷款学生按时在银行卡中存入利息,防止无意违约行为的发生。

6、成立助学贷款追缴小组,建立欠款追缴制度。学校助学办公室建立了一支由在校研究生组成的国家助学贷款追缴小组,对违约学生进行催缴。每学期开学初,把即将到期还款的毕业生分配给追缴小组成员,由他们进行联系与沟通,提醒毕业生准时还款,对少数未能如期还款的毕业生进行催缴,取得了良好效果。

7、建立违约学生曝光制度。在学生处网站上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曝光台,公布贷款违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去向等信息,以此对恶意欠款学生施以一定压力,促使其尽快还款。

    截至2005年底,已到还款期的贷款学生有448名,按期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有432名,还款率达到9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