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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承诺完成定量资助目标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为进一步服务校内师生,提升办学水平,保障学生成长成才,2011年,华中师范大学承诺在年内着力为本校师生办好8件实事,由校长亲自督办,分管校领导积极监管协调。学生资助工作作为8件实事之一,提出定量要求:在做好国家奖学金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学金,扩大学生资助面和受资助额度,使全校奖助学金受益学生达到85%以上。为保证该目标的顺利实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制定全年资助计划,并将目标任务按月分解,在每月中旬和下旬向学校汇报工作进展,目前已顺利完成以下工作。

活动之一:表彰答谢爱心人士,全力促进合作共赢

一月上旬,我校首届社会捐资爱心助学表彰暨答谢会在校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家爱心助学单位代表出席了表彰会;校长马敏、副校长黄永林、校党委副书记谢守成以及学工部、发展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分党委副书记参加会议。

表彰暨答谢会,既是对近年来长期关心、支持华师学生资助工作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及团体表示由衷的感谢,并希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与团体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华师,加强与华师联系,把关爱带给有需要的学生;也是为了进一步推动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打造更好的育人平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从而形成社会爱心助学与学子回报社会的良性循环。

活动之二:成立教育发展基金,整合社会爱心资源

为进一步科学、高效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学校在成立学生爱心基金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初报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教育发展基金,通过校内多部门的协作,积极加强对内对外联系,筹措基金,营造良好资助育人氛围。3月,我校黄永林副校长以个人名义为教育发展基金捐赠六十万元人民币,设立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基金,同时设立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化创新发面有突出成绩的校内本科生和研究生;4月,学校与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成功续约“桂苑书香励志奖学金”;5月,与武汉爱心人士联合设立正道励志奖学金。截至5月底,共吸纳用于资助校内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近80万,为学生资助提供了必要前提和充分保障。

活动之三:修订奖助学金办法,鼓励学生积极向学

结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办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学校于4月底出台新修订的《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主要做出以下修订:一是提高学生获资助的上限标准,更好保障学生学业及发展;二是突出“奖”的比例,鼓励学生积极向学,在奖学金中增大“优胜奖学金”的比例,新设“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分子”荣誉,该荣誉可申请学校树人奖学金;三是在国家助学金的大力保障下,适当削弱“助”的比例,学校将社会类奖助学金调整为社会励志奖学金,尽量缩减社会助学金的比例,消除学生“等、靠、要”的不良思想。

活动之四:鼓励学生积极创业,提高勤工助学绩效

为保障学生学业,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素质,学校将部分报亭、文印、爱心超市等部门的经营权下放,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成创业团队,在校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此类经营的实施方式为学生创业团队公开竞标,学生资助中心为经营团队免息提供先期资金,经营团队自主经营,经营收入一方面解决学生的岗位补助,一方面充实学校爱心基金。通过初期的尝试,效果逐步凸显:一是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积极性明显增强,经营方式趋于灵活;二是学生综合素质尤其是独立自主能力得到较大程度提升;三是较大程度上提升了经营收入,充实了学校爱心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提供进一步保障;四是树立了一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的典型,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他学生的发展提供了依据和借鉴。

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本着“以生为本、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逐步落实各项工作,在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努力完成在2011年全校奖助学金受益学生达到85%以上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