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资助水平,不断促进学生资助从保障型向发展型转变,2017年秋季学期,北京师范大学对部分学生资助项目的标准进行了调整,新增学生资助预算资金441.3万元。此次调整共涉及三个资助项目。
一是调整勤工助学工资标准。参照《关于调整北京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中“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22元”的新标准,将本硕博的校内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分别调整为22元、25元、30元/小时,月标准酬金相应调整为880元、1000元、1200元/月。
二是调整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标准。发放标准由500元/人调整为3000元/人。
三是调整奖励性助学金资助标准。此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成绩排名前80%的本科生,奖励性助学金发放标准,由原来的一等650元、二等500元、三等350元、四等200元,调整为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600元、四等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