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厅〔199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切实贯彻执行今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教财〔1999〕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保证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深入、持久开展,做好今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组织和落实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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