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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摘要)财教〔2015〕180号

发布时间: 2017-07-23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一、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进一步发挥省级统筹作用,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等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及时足额安排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地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进一步推动电子注册制度,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学生学籍异动信息,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对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三、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通过虚报学生数套取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行为的发生,指导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