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简介 > 正文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 2019-07-10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4 【大】 【中】 【小】 访问量:

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

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3.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4. 地方政府资助。在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

5. 学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

6. 社会资助。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