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年终工作总结,请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生贷款管理部门于2006年1月10日前,及时传真报送0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机构建设和工作人员落实情况(应包括核定编制、已在岗人数)
(2)贷款申请、审批、发放情况(应包括新、老机制)
(3)落实银校全面合作情况(应包括已经落实的项目、尚未落实的项目,计划安排)
(4)诚信教育、贷后管理情况(应包括学生还款情况)
(5)贷款学生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应包括数据完整性、贷款毕业生的信息采集)
(6)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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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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