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司函[2006]57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2006年“两免一补”工作安排,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落到实处,我司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于2006年4月至6月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进行巡回督查,并开展相关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主要内容:
1.“两免一补”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政策宣传等情况;
2. 贫困生界定范围与评定程序;
3. 免费教科书选用与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4. 地方免杂费资金落实情况;
5. 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及资金落实情况;
6.“两免一补”资助学生情况;
7.“两免一补”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反映的问题与建议。
二、督查对象: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安徽、江西、河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新疆及新疆建设兵团。每省选择2-3个县(重点是国贫县)进行抽查,每县抽查2-3个乡镇及若干所学校。
三、督查方式: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随机走访;问卷调查等。
四、督查具体时间、人员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高度重视此次巡回检查活动,配合检查组做好相关准备和协调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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