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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08〕10号)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提高资助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中心将组织遴选各地、各高校的典型经验材料,汇编培训教材,开展经验交流与人员培训工作。为此,请各有关部门报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经验材料。现将报送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1. 工作总结。 全面、宏观地总结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的有关情况,包括(1)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情况;(2)地方加大财政投入,合理确定地方各级财政分担比例情况;(3)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4)分配国家奖助学金(高校、中职)名额和资金,组织评审和发放工作情况;(5)学校提取专项资金用于学生资助情况,开展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情况;(6)其它资助项目实施情况;(7)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并就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82008年工作计划等。总结材料要重点突出,可选择12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和分析。最好引用实例和数据说明。

2. 具体措施、典型经验。详细、具体地介绍为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所采取的有创新、具特色、出成效的措施,以及在资助工作中积累的好的经验。如怎样更客观、更有效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怎样加强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学生及其家庭全面深入了解和正确理解政策;怎样更公平、公正地评审和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怎样更广泛、顺畅地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特别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怎样更有效地回收助学贷款;怎样建立健全资助机构,特别是县级资助机构;怎样协调各项资助政策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各项措施的效力;怎样结合资助政策开展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资助工作内涵更丰富;怎样使资助管理工作更现代化、更快捷,等等。要求选材典型,叙述完整,详细介绍相关背景、步骤和成效。我中心将从此部分材料中遴选出具有典型性的材料,编辑成册,组织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广泛交流。

3. 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而制定的所有实施细则。全国各省份、计划单列市、中央部属高校务必报送此部分材料,以便我中心组织汇编专项文件集。

请各有关部门于415日前,将上述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至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处。

(联系人等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