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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102号

发布时间: 2015-09-07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及《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文件有关规定,请各高校于1115日前,报送当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报告加盖校章),报告附《中央部属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情况报表》、《中央部属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使用报表》(详见附件)。

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名称按“xx学校2015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执行报告”、“附表1xx学校2015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情况报表”、“ 附表2xx学校2015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报表”格式编写。

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的高校,需来函说明今年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

联系方式:略。

附件:

附件1---xx高校2015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xls (25.00 KB)

 
附件2---xx高校2015年度学生服义务兵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报表.xlsx (11.41 KB)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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