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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 狠抓落实 努力推动学生资助 工作再上新台阶

——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在2009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5月25日至26日​)

发布时间: 2019-07-08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同志们:

今天,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召开2009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专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在这里,首先向长期以来在学生资助工作战线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同志们,特别是向对学生资助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的财政部、银监会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当前形势下国家在教育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把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强调,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更要加大改善民生工作的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国家助学制度,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确保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刘延东国务委员在2007-2008学年度的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上强调,无论遇到多么大的困难,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不会改变,扶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措施不会改变,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不会改变。延东同志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作为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内容,作为在当前形势下保障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措施,以百倍的信心和扎实的工作,抓重点、解难题、办实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资助同学的心坎上。在教育领域,把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使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就是最大的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通过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使中央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在教育战线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

(二)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落实教育公平基本政策的具体体现

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期盼。没有教育公平,就没有教育的科学发展,就没有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教育公益性和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的教育政策,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权,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全面免除了城乡所有学生的学杂费,为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每年惠及1.6亿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中职助学金每年资助近1200万人,总资助面达90%在高等学校,建立健全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资助政策体系,每年资助约450万人,总资助面超过20%。目前,我国每年受资助的学生总人数接近1.8亿人,基本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难问题。可以说,目前的资助政策体系是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资助范围最广、财政投入最多的制度安排,是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制度安排。因此,我们一定要贯彻好、落实好这些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措施,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深切地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

(三)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积极推动,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狠抓落实,紧紧围绕落实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良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进一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取得一定进展;中等职业学校以国家助学金为主的资助政策得到落实;在普通高中开展了利用彩票公益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的有益探索;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费政策正在全面落实。以上政策的顺利实施,使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并且也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对于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现行资助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有的地方和学校对资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行动不迅速,措施不得力;一些地方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仍不健全,不能适应新时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需要;部分学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和家长的意见比较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虽然有了较大的进展,但是与我们政策设计的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违约问题开始凸现,违约率呈逐年上升趋势。此外,普通高中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推进免费义务教育的任务还十分繁重。这些情况和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到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影响到教育的声誉和学校的稳定。

同时,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大学生就业,今年国务院推出了新的重大举措,包括: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试点;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要完成这些任务,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抓紧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促进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2009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2009,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新世纪以来最困难的时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这些不利因素给我们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带来了较大的压力。面对困难和压力,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以百倍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抓重点,解难题,办实事,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在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努力实现“应贷尽贷”的工作目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今后应坚持大力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今年2月,刘延东国务委员在2007-200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认真总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试点经验,完善政策,理顺机制,进一步扎实推进。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区市,要保证覆盖所辖全部县市;没有开展的省区市,要尽快启动工作。各地政府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县级资助机构和经办银行要履行职责,确保这项重大的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在此,我们要求,各省(区、市)都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今年要力争覆盖所有的市、县,力争实现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工作目标。

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将进一步完善操作办法,理顺运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下更大的气力全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落实经办银行,加强与经办银行的合作,共同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一是制度保障。各省(区、市)要根据中央政策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尽快推进。二是组织保障。省、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现有编制中进行调剂,把资助管理机构尽快建立健全起来,确保各项任务层层落实。三是经费保障。地方财政要积极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及时向经办银行拨付;积极筹措经费,并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支持资助机构的工作经费。四是技术保障。要与经办银行合作,尽快开发和完善县、地市、省、中央四级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快捷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二)认真落实新的代偿政策,全力配合学生就业管理部门认真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落实工作

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今年,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对2006制定的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进行修订,出台了新的代偿资助政策,中央财政计划安排几十亿元专项资金,使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新的代偿政策主要有六大特点:一是扩大了代偿内容,由原来只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扩大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二是扩大了代偿学生的范围,由原来只面向贷款毕业生,扩大到面向所有的应届毕业生。三是扩大了就业地区的覆盖范围,由原来的西部地区扩大到了中、西部地区。四是扩大了代偿学生毕业去向的范围,由原来的基层单位,扩大到了服义务兵役。五是中央财政承担了所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全部经费。六是合理规定了违约责任,违约毕业生不需返还违约之前已发生的代偿金额。新的代偿政策对于进一步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促进大学生就业,改善中西部地区人才结构,优化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等等都产生了非常重大的积极的影响。部队同志们讲,今年的这项政策在军队征兵系统里是一项改写历史、构建未来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加快实现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今年是实施新代偿政策的第一年。现在距离毕业生离校不足两个月,时间非常紧迫。各方面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抓紧部署相关工作:一要制定政策措施。各地教育部门要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代偿政策。尤其是要细化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具体办法,尽快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和落实。教育部将会同部队征兵部门全程进行监督检查。二要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意义,踊跃到基层工作、应征入伍。三要力争吸纳更多学生应征入伍。今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义务兵役的人数要力争达到10-15万人。希望各省(区、市),尤其是生源大省、兵源大省共同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四要切实加强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认真审核学生代偿资格,健全档案资料,严格资金管理,及时拨付代偿资金,定期了解和掌握代偿学生违约情况并及时处理。

(三)继续扎实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努力降低贷款毕业生还款违约率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银监部门和金融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按照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新政策、新机制的要求,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与高校签订的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坚决杜绝擅自停止发放、减少发放贷款的现象发生。

贷款回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助学贷款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高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管理工作,把还款工作作为当前资助工作一项重要的任务认真抓好,引导和督促贷款学生按时、足额还款。一要引导助学贷款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正确处理好“就业”与“择业”的关系,引导学生尽快就业,提升个人的还款能力;二要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要教育学生,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通过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国家的代偿政策偿还贷款;三要抓好教育和管理工作,对在校贷款学生开展切实有效的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学生的还款意识,降低违约率。四要主动配合经办银行抓好逾期不还款学生的催还工作。各高校要与毕业生、与银行建立通畅的联系制度,及时提醒、督促学生偿还贷款。

(四)精心管好、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钱”

每年各级财政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的经费达300多亿元,再加上其他渠道的助学经费,金额非常巨大。管好、用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读书钱”,是各级学生资助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高校要按照政策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足、用好资助经费。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高校提取资助经费情况的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高校,要酌情减少国家奖助学金的分配名额和资金,并要求限期补足提取经费。要继续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将社会捐助资金统一纳入资助体系合理安排使用。

各级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加强对资助经费的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助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高校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使资助经费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五)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促进每位受助学生健康成长

开展资助工作不能满足于把钱发到学生手上,要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在能力上锻炼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各高等学校应充分发挥党团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作用,以学生资助工作为抓手,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为切入点,努力培养学生树立“六个基本意识”。一是爱党爱国意识。结合资助活动,教育学生更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二是奋发进取意识。教育并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三是自立自强意识。鼓励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勇于面对困难、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四是诚实守信意识。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诚信教育紧密结合,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如期偿还贷款;五是勤俭节约意识。教育学生正确对待和使用国家奖助学金,不铺张浪费;六是感恩奉献意识。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部队服义务兵役、到国家最需要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工作,用自己所学的专长投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社会,奉献国家。

三、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规范实施,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免费等工作

(一)要推动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吸引更多青年接受职业教育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工作部署,目前,财政部、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实施方案,计划从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试点政策,将是继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之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免费政策的实施将会吸引更多的青年接受职业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步伐,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中职免费政策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中央出台政策之后,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的政策和实施办法,精心组织,确保今年秋季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确保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不走样”

一是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包括非本地生源的学生)全部纳入资助政策范围,资助对象不能改变,范围不能缩小,标准不能降低,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和学籍注册行为,坚决杜绝虚假注册、“双重学籍”、不及时注销流失学生学籍等违规行为。三是各级资助机构要加大对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监管力度,把监管工作重点从原来的“网上审核”转移到“网外监管”,不定期地到所辖中职学校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助学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助学金现象发生。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各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国家助学金政策的严肃性。

四、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确保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学生资助是一项惠民工程,要得到学生、广大群众的拥护和工作落实,就必须让他们了解政策。因此,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加强宣传是十分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宣传使国家资助政策及时到学校、到班级、到学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不能只流于形式,要讲求实效。一是要把握时机。在学生考试、填报志愿、入学前后等敏感时段密集宣传,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家长吃个“定心丸”。希望大家能把工作做到位。二是要提高针对性。对于接受不同阶段教育的学生,要制定不同的宣传内容,并注意介绍本地区、本学校实行的特有的政策。三是要拓展渠道。除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册子等媒介外,还可采取组织宣讲团深入基层群众,组织新闻工作者入村、入户、入校实地采访,组织流动宣传车、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四是要讲解准确。在学生申请资助时,讲清楚每类资助的条件、程序、时限。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积极的社会氛围,避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其家长因不了解政策而放弃学业,甚至发生极端事件。

同志们,2008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从制度上基本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且顺利完成学业。2009年资助工作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让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全力以赴贯彻好、落实好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努力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