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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落实中等职业学校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免学费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12月22日)

发布时间: 2019-07-08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7 【大】 【中】 【小】 访问量: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的一次重要会议。下面我就教育战线如何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解决贫困代际转移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城乡劳动者素质,提升国家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实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促进就业,解决民生问题,都具有深远意义。尤其在今年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广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亲切关怀。近期,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视察职业学校。胡锦涛总书记在珠海视察技工学校时强调,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我们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和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大家知道,就业是民生之本。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将有力地推动新生代农民掌握一技之长,推动新生带农民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促进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致富。这是继实行免除农业税、粮食直补、义务教育免费、农机具补贴、家电下乡等政策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又一项惠及农民的重大民生政策。

(二)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措施

目前,农村学生初中毕业后升入高中阶段的比例远低于城市,尤其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有利于增加农村孩子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机会,使更多的农村孩子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这是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升级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重点要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下工夫,真正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机统一起来。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一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二要靠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技能性人才,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基础。

(四)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发展现代农业,对于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对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吸引更多农村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有利于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农业现代化。

(五)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有利于优化教育结构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党中央、国务院2010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按照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1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将直接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全国同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化教育结构。

二、准确把握免学费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政策

一是准确把握免学费的对象和范围。四部委《意见》规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免学费的对象先从农村家庭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做起,是为了推动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首先覆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学生,是为了体现教育公平,也是为了规范管理,为实行中职学校学生全部免学费积累经验。由于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收费较高,就读这类专业的学生大多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且毕业后能获得较高收入,所以暂不纳入现行免学费范围。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教育部门的同志们要按照四部委意见把好关。

二是免学费政策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意见》明确规定,西藏自治区和新疆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其他地区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以下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生5定。中央财政参照上述比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对不同地区确定不同的覆盖比例是充分考虑到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滞后,实行倾斜政策有利于这些地区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其他地区同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三是积极引导中职学生以多种方式实现顶岗实习。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是国务院确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改革方向,需要继续实行,同时考虑到我国中职学校大部分三年级学生可以通过顶岗实习获取一定报酬,一些地方已经有成熟的经验,但也有部分专业学生找不到实习岗位,因此《意见》规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第一、二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由财政按免除的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第三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通过两种方式解决,一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二对涉农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由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学校顶岗实习补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继续突出校企一体的办学特点,通过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提高教育质量和就业水平。贴近企业、贴近企业岗位要求,提高产业贡献率,提高质量,是职业教育领域一场重要革命。

三、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实施,既给我们教育战线的同志提供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尤其中等职业教育的历史机遇,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必须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严峻挑战,我们教育战线的同志尤其是负责职业教育的同志,要切实增强全面落实政策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中,职业教育的质量可以用八个方面的服务水平来界定。这就是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提高水平,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并提高水平,服务工业化、城镇化、服务现代化发展进程并提高水平,服务国家统筹区域、统筹城乡发展并提高水平,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并提高水平,服务民族文化和民间技艺的传承并提高水平,服务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换代并提高水平,服务改善民生和社会稳定并提高水平。

为了做好八大方面的服务,要求我们必须通过改革创新切实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让国家满意、人民放心,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必须紧紧跟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职业教育就是这样的教育,它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动”,跟着产业调整升级而“走”,围绕企业技能型人才需求而“转”,适应市场需求而“变”。这就是职业教育的准确定位。

首先,改革四大模式:一是改革职业学校办学模式,要推动教产结合、校企一体化办学,实现职业教育办学的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和园区化,整合资源、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二是改革职业教育培养模式,要根据职业活动的内容、环境和过程研究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要切实落实工学交替、实训实习的环境。三是改革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彻底改变一支粉笔、一本教材、一块黑板的传统教学方式,全面推行模拟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技能打包教学等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学方法。四是改革职业教育评价模式,以能力水平和服务国家和人民的贡献大小为依据,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模式,由行业、企业而不是教育部门自身对职业教育的好与坏进行评价。

第二,创新六个关键环节。一是创新职业教育教学环境,构建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环境、实训环境和教室环境。重点建设科学合理、先进实用、设施配套的现代化“技能教室”(或实操教室),将工业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将企业文化融入教学过程。二是创新专业设置,根据人才市场需求、企业用人需要和国家颁布的职业岗位,建立专业设置的动态机制,重点建设面向现代农牧业、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专业,加强贴近区域产业,尤其是民族文化艺术、民间工艺等领域的特色专业建设,做到专业与企业职业岗位对接,教材和职业岗位技术标准对接。三是创新教材应用,教材内容要反映社会生产实际,对接职业资格标准。针对岗位技能要求的变化,做好“五个对接”,在现有教材基础上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教辅资料,依托企业研发适应新兴产业、新职业和新岗位的校本教材。四是创新教学方法,推进讨论式、探究式、协作式和自主学习。构建网络学习平台,提高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切实加强实训仿真软件和课程教学软件的建设。建立项目库、案例库、技能库,增强教学环境和过程的实操性。五是创新队伍建设,改革教师评聘机制和考核标准,研究制定聘用行业专家、能工巧匠和致富能手做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落实教师在职进修和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提升校长能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六是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或咨询委员会等决策机制,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的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机构。加强学校各项基础制度建设,形成一个能够吸引人才、稳定队伍的激励机制。

第三,创新工作新机制,形成五个载体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一是要以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为理顺体制关系的载体,建立各级政府职责明确、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新体制。二是要以经常性对话协商机制为载体,建立教育部门与行业企业教产合作新机制。三是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为载体,建立保障职业教育科学决策新机制;四是以加强重大科研课题为载体,建立企业家、教育工作者、各领域专家共同参与和推进改革创新的新机制;五是以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建设为载体,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新机制。

第四,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当前,要以修订《职业教育法》和制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加快完善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建设,花大力气集中力量解决中职学校制度缺失和不健全方面的问题,包括国家层面的制度和国家指导下的学校制度建设。要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等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和评估标准,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学校设置、招生、学籍、教学、教师、资助、免费、就业、评估、财务和资产等各个环节管理的规范化。

第五,以免学费为契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取得三项成果。一是使学生具备两种能力,即就业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二是使学生获得两个证书,即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将劳动人事部门的技能标准融入课程,融入教学过程,力争让学生在学习期间获得两个证书。三是使学校做出两大贡献,即为国家产业发展做出贡献,为改善民生做出贡献。

在改革创新的基础上,加强督导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制订职业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加大对政府和学校的督导力度,确保职业教育质量,让国家满意,让人民放心。

四、落实好涉农专业免学费政策,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人才

对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等农业职业教育的殷切期望,体现了人民的期望。教育战线的同志们要抓住这一重要发展机遇,办好涉农专业,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我们要继续把农村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与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振兴中等农业职业教育的计划,提出促进农业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努力增加投入,积极改善农业学校、县级职教中心和农林类专业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水平。三是落实好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免学费政策,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技能人才,让一部分农村学生通过发展现代农业致富。四是组织农业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对口支援中等农业职业学校,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五是进一步丰富涉农专业的内涵,提高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六是继续加强三教统筹、农科教结合,强化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形成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合力。

五、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把中职免学费政策落实好

今年秋季学期贯彻落实中职免学费政策,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人数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能不能做好这项工作,也是对教育战线同志们能力素质的一次检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一定要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切实加强对中职学校免学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免学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及时上报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1春季学期两个学年的免学费工作方案,中职学校要把免学费和深化改革创新作为工作重点,制订具体改革创新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校长是免学费政策落实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对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的认定和上报的免学费信息的真实性负全面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助学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免学费信息的审核和免学费工作的监管。

二是明确免学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按照省级物价部门确定的专业收费标准,尽快明确专业免学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再向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收取学费。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的规定,2012秋季学期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秋季学期相关标准。各地教育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中职学校各项收费的管理。考虑到目前中职学校已经开学,2009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已交纳学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意见》和地方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学校将所收的学费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学生。

三是配合财政部门认真落实核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政策。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的经济工作会议反复强调,要优先发展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意见》第三条明确提出“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培养成本,制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负起责任,积极行动起来,配合财政部门推进这项工作,认真核定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制定并落实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保障职业学校必须的办学经费,解决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免学费后可能出现减少学校办学经费的担心和忧虑。希望明年上半年各省都能制定并落实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对此明年年初教育部还要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并采取两个月一调度的方式推进此项工作。

四是各地要积极落实国务院精神,配合财政部门安排好免学费补助资金。《意见》规定,今年秋季学期各省份都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对已经出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省(区市),免费标准和免费范围高于本《意见》要求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低于本《意见》要求的,应逐步调整,到明年秋季学期均要达到本《意见》的要求。今年财政确有困难的地方,可视自身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资金,但从明年秋季学期开始,要按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对未按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补助资金的,财政部将核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近期,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尽快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此规范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职业学校管好用好免学费资金。

五是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中等职业学校套取国家助学金的现象,中央领导高度关注,社会舆论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形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以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加强管理,明年上半年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同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对民办中职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核查,对不合格学校依法进行处理,并对学校的办学资质施行年审制度,采取挂牌形式,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助学管理机构要做好政策解读,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年底前完善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升级并启动学生免学费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学籍、学习过程、免费和资助工作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意见》确定的免学费的对象和范围,指导学校做好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确保免费和资助的人数、学习变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的准确无误性。

六是部门通力合作,狠抓监督检查。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在各级政府统筹领导下,把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免学费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对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助学管理机构、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同志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和这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免学费政策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设计方案,抓紧开展工作,争取在今年秋季学期结束之前,把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落到学生和学校,把好事做好,做实,使广大学生和人民群众真正受益。并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取得更大的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数以亿计的中高级技能型人才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