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中央部门 > 正文

切实做好2008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 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崔邦焱

发布时间: 2012-08-30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2007年是我国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家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最强、财政投入最多、学生得到实惠最大、广大人民群众反响最好的一年。随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高校资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2008年是新一届政府执政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实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关键一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切实做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党中央、国务院从重视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我们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措施。

  2008年,高校的资助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是严峻的。党中央、国务院、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高校的资助工作将会更加关注。国家建立了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财政增加了投入,资助面这么广,资助强度这么大,每个学校的经费增加得这么多,如果还有某高校,特别是部属高校还出现有的学生因经济困难上不了学或中途完成不了学业的情况,那么广大人民群众是不会原谅我们的,一定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加严厉的批评。所以,我认为,今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尤其是高校从事资助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的压力将会更大,工作要求更高,做好工作、保证稳定的难度更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对做好2008年资助工作一定要有足够的、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充分把握好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难得的历史机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教育部工作要点的要求,切实做好2008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时刻用“让人民满意”的标准来衡量、促进资助工作,努力增强工作的实效;要通过我们的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教育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要通过我们的工作让那些困难学生和他们的家庭共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把新资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

  2008年高校资助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全面实施和落实好新的资助政策,真正做到用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用惠民政策保障教育公平,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

  (一)不断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作为高校新资助政策体系的配套文件,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一定量化标准衡量下的、以民主评议方式为主的认定办法,指导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这个办法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但还要与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生源高校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各高校要根据《指导意见》确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和完善符合本校实际的科学、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认定工作,为后续资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国家奖助学金是新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于引导鼓励高校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国家助学金对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完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相关评审工作;要按照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及时将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及时获得相应的资助。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评选工作。去年,我们从1800多万名在校本、专科生中评选出了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这些获奖学生代表了广大高校学生的精神风貌,代表了他们的思想品德,代表了他们的学习成绩,也代表了当前高等教育的发展,反映了当前高等教育的质量。他们让我们看到了民族的未来,看到了我们要建设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希望,看到了我们将从一个高等教育大国走向高等教育强国的希望,也看到了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曙光。这5万名大学生是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高等学校认真评选出的最优秀的学生。

  在他们当中,今后一定能够涌现出一大批科学家,一大批管理学家,一大批企业家,一大批我们党和国家坚定的、忠实的接班人。

  历史将证明新资助政策体系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我们党和国家的优秀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为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一定要把2008年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做好。

  (三)进一步完善多元混合资助制度

  新的高校资助政策实施以后,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资助格局。如何合理配置资助项目,确保每个困难学生都能获得适当的资助额度,避免资助资源过度集中于少数人或出现平均分配、浪费等问题,是资助工作中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之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梳理各项奖励、资助政策,确保政府、学校和社会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其他资助政策和措施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形成合力,确保各项资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继续坚持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在高校新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仍然是重要的内容,对于解决高校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问题仍然起着主要的作用。因此,只有继续完善和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才能切实解决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问题,才能真正将高校新资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地位决不能动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一定要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与经办银行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进一步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力争做到“应贷尽贷”。

  (五)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落实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更利于借款人资格的鉴定和贷款的发放,更利于贷款风险的防范和贷款的回收,更利于调动各方的工作积极性等优势,受到了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2007年下半年江苏、湖北、陕西、甘肃和重庆等5个试点省、市在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就审批11.3万人,审批金额13.5亿元,效果十分明显。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分行,认真总结经验,细化操作办法,简化办理手续,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各高校要积极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要与地方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根据他们的需要,提供在校学生的学籍、贷款等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毕业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等。此外,中央部属高校还要继续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的基层单位工作,优化当地人才结构,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三、采取切实措施,做好汶川地震高校受灾学生资助工作

512四川省汶川等地发生的特大地震灾害给来自灾区的广大高校学生及家庭造成严重损失,对其学习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各高校一定要把资助高校地震受灾学生作为今年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认真抓好;要全面了解掌握本校因地震受灾的学生情况,认真落实国家的一系列资助政策和措施,分别采取发放国家助学金、安排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调剂增加勤工助学岗位、联系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给予学费减免等资助措施,确保他们安心学习,正常生活;要切实加强对受灾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引导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稳定情绪。对于因地震灾害造成的孤残学生,要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

四、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资助经费使用效益

  (一)专款专用,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只有10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非常有限。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就达到154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至少增至318亿元左右。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随着资助经费的显著增长,社会各方面对资助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十分关注,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代表和委员们就表示了关切。新资助政策体系能否得到贯彻实施,关键是看各项资助经费能否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对各项资助经费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把各项资助经费管好、用好,用出效益,让社会放心,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

(二)事业收入中提取用于资助的经费,必须提足、用好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要求,高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但据了解,财政加大奖助学金经费投入力度后,有的高校没有按照规定的比例足额提取经费,有的高校提取的经费,没有按照规定用途用于上述资助工作。各高校一定要按照规定比例,做到足额提取。提取的经费,要真正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不能挤占、挪用。

五、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资助工作管理水平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国教育事业规模较大,学生资助工作线长面广,学校管理体制比较复杂,资助形式多种多样。在这种情况下,要落实新资助政策,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就必须实现学生资助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资助机构建设,建立精干、有力、高效的领导班子,调整人员编制,吸引、选拔素质好、创新意识强、有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优秀人才充实到资助队伍中去。要关心和鼓励资助工作者,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同时,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加大资助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方式,充实他们的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对他们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助学贷款管理等专业化指导,不断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开拓思路,全方位做好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开拓思路,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加强对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一是各地、各高校要研究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今年高考结束后,要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二是高校的招生简章中必须要有介绍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措施的相关内容;三是各高校必须随录取通知书向每位新生发放专门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以及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四是各地、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BBS、短信平台、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新资助政策。总之,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每一个学生及家庭,特别是偏远地区、山区、库区的学生及家庭,都能全面理解新资助政策的各项内容,了解申请、办理各项资助措施的条件、途径和程序。宣传工作不能留死角,要使这项惠民政策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七、加强资助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后,高校的资助工作呈现出业务量成倍增长,业务种类持续增多,工作复杂度和难度日益增加的特点。新形势和新任务对资助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加强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增强信息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加强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申报,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效率,将资助管理工作引领到科学化、高效化、有序化的轨道上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结合实际,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开发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努力提高资助工作效率。

  八、丰富资助工作的内涵,把育人的主线贯穿到资助工作的全过程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已经处于从人力资源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新时期。处于历史新时期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承担着资助育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任务,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开展资助工作更不能仅仅满足于把钱发到学生手上,而要紧紧抓住教育的根本,把“育人”这条主线贯穿到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把关怀送到学生心上。要不断丰富拓展资助工作的内涵,在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同时注入更多的育人措施,这是新时期迈向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目标的必然要求。要通过实施新资助政策,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和爱护传递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帮助他们当中一些有潜力的孩子成长为创新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贡献;要做到既在物质上帮助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解决学生现实的物质生活困难的同时,又满足学生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需要,实现资助与育人双重功能,更好地达到育人的目的。

  高校资助工作关系百万学子,关系校园和社会的稳定,关系人民群众最根本、最长远的切身利益。2008年是全面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关键的一年。在我国从高等教育大国迈向高等教育强国的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得到合理资助,都能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在公平的教育环境中健康成长,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资助工作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更加振奋精神、满怀信心,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折不扣地推进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全力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

         

摘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