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家助学金、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 国家助学金。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查看更多]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查看更多]
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查看更多]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 政府资助。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进行资助。 2. 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查看更多]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 免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学生学杂费。 2. 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