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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五类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一、材料准备指南

  重庆市“五类学生”除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外,还需根据身份按以下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证件:

  (一)三峡库区低保户移民:申请者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并经区县(自治县)移民局审核确认的“资助三峡移民就读中职学校身份证明”原件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二)三峡库区农村建卡贫困户移民:申请者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并经区县(自治县)移民局审核确认的“资助三峡移民就读中职学校身份证明”原件和《重庆市农村贫困户证》复印件;

  (三)三峡库区普通移民:申请者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并经区县(自治县)移民局审核确认的“资助三峡移民就读中职学校身份证明”原件;

  (四)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申请者提供《重庆市农村贫困户证》复印件;

  (五)农村低保户子女:申请者提供《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六)城镇低保户子女:申请者提供《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

  (七)城镇退役士兵:申请者提供《义务兵退役证》或《士官转业(复员)证》复印件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复印件;

  (八)农村退役士兵:申请者提供《义务兵退役证》或《士官转业(复员)证》复印件;

  (九)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申请者提供国办福利机构出具的“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证明”原件。

  二、“五类学生”资助流程

  (一)学生填写《××××年享受政府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申请表》;

  (二)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校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学校向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和市级主管部门报送《××××年享受重庆市“五类学生”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审批表》;

  (五)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并分类报送市教委;

  (六)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和市移民局对申请对象进行身份确认;

  (七)市财政局对申请对象进行核定,并依据核定结果将资助经费直接拨付到中职学校;

  (八)中职学校对市级部门已核定的学生全部免除学费;为市级部门已核定的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将政府资助“五类学生”的生活费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政府资助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