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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体系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数以百万计学生学业的重大工作。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新资助政策体系,5月,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湖北,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中部省份,教育部、财政部对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们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构,不断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使受助学生不断增多,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资助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构,增加财政投入

  省委、省政府从2004年起连续四年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向全省人民承诺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省委书记、省长罗清泉多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批示,并定期听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展情况,亲自督办,直接推动。省政府成立了常务副省长周坚卫任组长,省委常委、副省长阮成发、副省长郭生练为副组长的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资助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1、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构。为了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省政府成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由政府3位副秘书长、9位省直部门负责人任成员。2003年,经省编委批准,省教育厅在全国第一个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2004年,省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州、县及各级各类学校成立专门学生资助机构和部门,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2、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湖北是一个教育大省,财政收入又相对薄弱,但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教育经费的增量部分要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并逐年增加财政预算。2004年,省财政安排高校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资金共计1800万元;2005年,省财政安排高校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资金4951万元;2006年,省财政安排高校、中职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资金7121万元。2007年,省财政安排高校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资金9570万元。20078月,省政府决定,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新体系地方所需配套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目前,秋季学期新资助体系地方配套资金2.7亿元,省财政已全部落实。

  二、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推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

  1、认真做好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2004年国家开始实施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后,省政府立即制定了《湖北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暂行)》,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将风险补偿金和新增加的贴息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经过精心组织,通过招投标确定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以10%的风险补偿比例承担省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同时我省还下发《湖北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指定农村信用社办理,规定风险补偿比例为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风险补偿比例的一半,为国家助学贷款提供了重要的补充。三年来,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0.3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8万人次,连续三年获财政部、教育部“以奖代补”专项经费的奖励达1.01亿元。

  2、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今年815日,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下发通知决定在我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我省克服时间紧、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等困难,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省委书记、省长罗清泉多次过问进展情况,822,常务副省长周坚卫、省委常委、副省长阮成发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研究在我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方案。823,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89号),827,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副省长郭生练主持,常务副省长周坚卫讲话,要求各地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在秋季开学前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各级资助管理中心克服人手少、工作任务重,经费不足等困难,认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如:武汉市新洲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加大宣传、送合同到家庭等措施,在短短一个月内组织150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仅911012,我省共为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贷款合同4亿元,今年发放贷款1.1亿元,受到困难家庭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3、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助学贷款的持续进展关键是要加强贷后管理,降低贷款违约率,我们在扩大贷款规模的同时,更注重贷后管理。一是高校加强对学生诚信教育。各高校十分重视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使诚信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组织学生观看诚信教育宣传片。在与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协议时,高校普遍组织了学生的诚信宣誓。二是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创新贷后管理模式。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过程中,各地资助管理中心与乡镇、社区、小学、初中、高中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依靠乡镇、社区干部、学校老师及时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情况,及时对贷款学生进行跟踪管理。

  三、认真实施新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实惠

  为认真落实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国家开发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各地、各校实施新资助政策,确保将国家好政策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1、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新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我们在中考、高考前都印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绿色通道”政策及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样表下发到各地教育局、各学校,要求落实到每个初中毕业学生、高中毕业学生和录取的新生手中,并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省教育厅还设立热线电话,接受全省所有贫困家庭家长和学生的咨询、投诉。

  2、保持“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绿色通道”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学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将“绿色通道”建立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爱心通道”、“便捷通道”,2007年,我省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达3.2万人,缓交学费1.3亿元,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3、认真实施国家奖助学金,将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今年国家奖助学金力度大,资助范围广,资助学生多,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工作量非常大,但我们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要求,按时将国家奖助学金落实到学生。特别是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过程中,我们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甄别学校属性,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重报。中职学校类别多,性质较复杂,有公办也有民办,有省属也有市州所属,有教育部门所属中职也有劳动保障部门所属技工学校,有新增学校也有停办学校,部分学校“一校多牌”,既办普通中职,也办技工学校,为确保“应助皆助”,我们通过认真调查核实逐一确定了受助学校范围。二是为受助学生提供银行卡,确保受助资金及时到达学生手中。经过我们多次与商业银行协调,在“免手续费、免卡费、免年费”前提下,为受助学生免费提供银行卡。三是建立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受助学生信息。我们开发了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及时了解受助学生情况,对受助学生进行动态管理。

  4、加大学校投入,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在认真落实国家奖助学金的同时,我们也要求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拿出5%收入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7年各高校共投入资金3.5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万人。其中:各高校共发放奖学金1.02亿元,资助11291人;高校共提供困难补助0.79亿元,资助24557人;高校为3710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补助资金1亿元;各高校共减免学费0.69亿元,资助16775人。

  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断创新学生资助工作方法

  1、积极推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今年,湖北省继续扩大“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规模,继续对毕业后自愿到农村任教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满三年的,给予每人每年五千元的奖励,用于偿还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金,目前累计资助人数已达到6000名。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一方面把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与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结合起来,另一方面又为银行化解了风险,得到了高校、银行、学生的肯定。

  2、开展党员教职员工“一帮一”结对资助活动。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倡议下,学校党员教职工以省委、省政府领导为表率,开展“一帮一”结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在全省高校引起强烈反响。各高校领导、机关干部、党员教职工通过设立奖学金、“党员基金”、“一对一”等方式在学习、生活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0多所高校开展“一帮一”结对资助活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5万人,资助金额达3500万元。

  3、试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按照“上得起学,吃得饱饭,看得起病”为指导思想,我们从2005年起按省属高校入学新生20%比例在全国率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各高校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受助学生的确定,不同类型的诊疗标准,个人承担的比例等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了有利于患病学生及时检查、及时治疗、及时转诊、及时支付诊疗费用的便捷通道。目前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达8万名。

  4、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捐资助学。在认真落实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的同时,我们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我省涌现了一批捐资助学先进单位,如:上海都市置业捐赠30万元、建设银行湖北分行捐赠50万元、深圳富士康捐赠50万元、香港三井集团捐赠100万元、湖北省邮政公司捐赠100万元、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捐赠180万元、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捐赠360万元、楚天都市报募捐600余万元、武汉一百分教育电子产品公司捐赠钱物960万元等,目前已募集社会捐助资金达240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