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福建宣布,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福建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比中央规定的时限提前一年把发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需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福建省免除学杂费的对象为市区、县城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中小学学生,其中包括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总人数超过340万人。免除学杂费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需按“一费制”规定缴纳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取消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各项收费项目。同时,福建省将继续为20多万名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为确保补助资金能够专款专用,有关部门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设立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后,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都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