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海市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续约签字仪式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签订了2006-2010年度的合作协议,并确定了2006-200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计划额度。全市各高校分管领导、国家助学贷款各经办银行分管行长及市国家助学贷款协调小组各单位负责人共约200人出席会议。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姜平在讲话中指出,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实施两年来上海市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希望各单位将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建设本市人才高地战略的重要一环,在新一轮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银校之间的合作力度,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能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教委主任沈晓明在讲话中介绍到,上海地方高校自2004年以来共有24143名贫困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银行总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8303.4万元,市财政支付贴息专项资金277余万元,学校与财政共同向银行支付风险补偿金750余万元。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与华东政法学院分别代表承办银行和高校发言。他们一致认为,银校之间统一思想,加强沟通,在工作中互相理解、紧密配合是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