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5年设立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后,福建省政府日前又设立了“省政府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省每学年定额奖励1000人,每人每年3000元,于2006年秋季入学起正式发放。 这项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福建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地方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普通班,不含部属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包括当年入学新生。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6年8月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