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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辽宁省政府奖、助学金受助面超过90%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辽宁省政府为进一步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帮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辽宁省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决定从2005年起设立政府助学奖学金。

政府助学奖学金分为政府奖学金和政府助学金两种形式。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省属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一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奖励面占在校贫困学生的10%;二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学年1500元,奖励面占在校贫困学生的20%。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省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资助面占在校特困学生的50%。《辽宁省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政府助学奖学金和国家助学奖学金不可兼得。

2006年中,辽宁省政府共发放政府奖、助学金11222万元,资助贫困学生74029人,使90%以上的特困学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