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 > 正文

福建农民工子女上学有保障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从湖南永兴到福州打工的马新华,8月底领着一对双胞胎儿子到福州则徐小学报名,几分钟便办好了入学手续。从事环卫工作的马新华满心欢喜地说:“孩子能和城里人在一起上课,这可是过去做梦都不敢想的呀!党和政府的政策真好!”
  马新华只是福建众多受益农民工中的一个。在福建,保障农民工子女就近入读公办校,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共识,大部分农民工子女都能进入满意的公办学校就读。据统计,目前全省公办中小学共接收农民工子女40余万人,占农民工子女入学总数的82.2%
  近年来,福建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并将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今年福建省教育厅首次召开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各地迅速制定了公开接纳学校名单、改造扩建学校容量、保障附加经费投入、合理核算教师编制等政策措施,从政策上为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保障。
  从今年秋季开始,福州市开始指定农民工子女接收学校,并规定中心城区和八县(市)城关地区除了满员的学校外,都要积极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该市在媒体上公布了189所公办初中、小学名单,共接纳93225名农民工子女入学。厦门市湖里区通过改造扩建学校容量,扩充了28个班级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目前,有1200多名农民工子女已顺利进入公办学校就读,而另外1000多名学生到民办小学报名就读的学生也全部免交学费。厦门还计划今明两年投入6.7亿元,新建扩建改建40所中小学。泉州市97%的农民工子女在公办校就读,为农民工子女建立完善的义务教育“表、卡、册”,纳入本辖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在农民工较集中的晋江和石狮,当地政府按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人数核增教师编制,给足学校教师的编制,并同样拨付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006年,两市公办中小学分别接收8.17万名、2.3万名农民工子女,占全省接收总数的16.8%4.6%
  福建各地还进一步简化农民工子女入学手续,出台减免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能顺利就近入学。今年起,厦门市不再要求农民工提供经劳动主管部门证明的用工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厦门市还对农民工子女统一发给“义务教育收费减免卡”,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和学杂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以根据财政划拨的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等额减收学费。福州晋安区、三明梅列区和邵武市为农民工子女入学建立“绿色通道”,凡持有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放“入学卡”的农民工子女,到指定学校入学的,学校一律不得拒收,且免收任何借读费用。晋江市规定,凡具有“暂住证、计生证、务工证”的农民工子女,均可与城区孩子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为保证农民工子女在校能上好学,福建规定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孩子享受同等受教育权利。福州市要求对农民工子女做到“三个一视同仁”和“三个特别照顾”,即对农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评优评先、入队入团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学习困难者、家庭经济困难者、生活不便者给予特殊照顾。邵武市、龙岩市、三明市还采取成立农民工子女家长委员会、建立农民工子女中的特殊生跟踪表、农民工子女结对子等措施,保障农民工子女身心健康。
  福建省教育厅厅长鞠维强说,福建已把落实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检查内容,并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政”、“督学”,落实县级政府的责任,督促政府履行职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