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8年春季学期已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作业本费,该省春季学期补助经费3.18亿元已全部下达。
浙江还将中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提高到450元和300元,已按新标准下达2008年春季学期省级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86亿元,全省各地也按新的标准安排2008年公用经费预算,及时足额下拨各学校春季学期公用经费资金,并且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
此外,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民工子女,浙江省各地已经免除其义务教育借读费。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