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等7部门于2008年6月联合发布的《关于2008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从2009春季起,将全面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住宿费。
据了解,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上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政府财政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原则上将不收取住宿费,具体范围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其他资金建设的学生宿舍,可暂时收取住宿费,但从2009年春季开学后全部取消。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