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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召开市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赴中西部基层就业和服义务兵役代偿政策文件精神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78,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召开市属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培训会。会上,中心主任张思堂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他要求各市属高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把握到位、落实到位。此外,会议还对新政策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

 

近期,为配合中央文件精神,北京市相应出台了《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制定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北京市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从2009年起,对投身军营、扎根边远山区并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新型职业观,积极拓宽就业、成才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