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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残疾人学生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实施教育救助

发布时间: 2014-04-24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北京市颁布《北京市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助学补助办法》,规定对普通高中至研究生阶段的京籍残疾人学生及生活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实施助学补助政策,鼓励残疾人学知识、学文化,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和接受教育水平,缓解残疾人和生活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的教育负担。

其中,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200元;中职学校学生实行免费及助学金政策;大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4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补助6000元。对于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的残疾人,毕业后按照大专6000元、本科8000元和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获得一次性助学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