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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三大举措强化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 2014-12-01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鞍山市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围绕机构建设、规范管理和资助育人,不断强化学生资助工作。

——加强机构建设:争取专人专职,另设公益岗位。鞍山市共有34区,都分别设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职人员充足,基本做到各学段的学生资助工作专人专职。立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14个编制,与区教育局同属科级单位。此外,2013年,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共同在辽宁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工资由省财政承担,全省所辖13年地市的公益岗位人员达到68

——规范资助管理:建立困难学生库,办理“资助证”。鞍山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规范学生资助管理,一是鞍山市辖内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及学校均建立了困难学生电子档案,档案中详细记录了困难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各学校专职资助工作人员负责建档,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困难学生档案。二是鞍山市立山区进一步规范资助认定,通过走访和社区街道证明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认定工作,为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立山区学生资助证”,该证明详细记录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资助金领取情况。领取资助证的学生可以享受相关资助并免费参加区资助中心组织的各类课程学习活动。资助部门通过此证对学生的受助资格进行年审登记。

——探索资助育人:开办道德讲堂,设立“爱心小屋”。鞍山市立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努力探索资助育人新渠道,创新开设了道德讲堂、知止学堂,免费面向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国学、英语、作文、绘画、乒乓球等课程,至今已讲授各类课程337学时,115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活动,同时利用学校捐赠的图书,创办了立山区公益图书馆,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免费借阅。在鞍山市立山区深南小学,学校还设立了“爱心小屋”心理咨询室,专门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心理帮助;开办了“爱心超市”,专门收集教师、同学们捐赠的衣物等日常用品,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