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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翼并举、四轮驱动”着力构建资助宣传工作新格局——福建省2016年七措并举开展资助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 2016-03-29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福建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福建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制定七大举措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一、建立资助信息发布制度

要求各地各校要制定学生资助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在本级主要新闻媒体的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等及时报道解读最新的学生资助政策及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信息,让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广知相关政策法规。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学生资助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在每年两会期间、高考、中考等招生考试和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在每年的《普通高校专业招生目录》和各级各类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中,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学生资助政策,在发放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试录取通知书时,附带相关学生资助政策介绍资料。

二、健全资助宣传工作机制

要求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有序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资助宣传工作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资助工作的标准化和绩效考核体系。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年度省级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各校开展资助宣传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和落实本行政区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并于每年120日前报送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加强资助宣传队伍建设

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学生资助宣传队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切实发挥好资助通讯员队伍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他们能够准确解读好政策,传播好“学生资助”声音。要建立健全通讯稿件的采编、审核、发布和激励机制,统筹指导和规范资助宣传报道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四、构建资助宣传合作平台

一是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构建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和个人移动终端等全媒体的资助信息传播体系,融合各媒体的优势,通过开办助学惠民专栏、基层大走访、联办主题活动等形式,实现宣传全覆盖。

二是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闽教助〔2012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经常性公益助学活动的通知》(闽教助〔2012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经常性公益助学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开展多部门合作联动,拓宽宣传渠道,形成宣传合力,强化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的成效。

五、改进资助宣传工作方式

一是坚持资助宣传和资助育人两翼并举的方针。一手抓政策宣传,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党和政府的惠民资助政策,充分展现政策实施的成效;一手抓资助育人,通过选树和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感恩、诚信的典型,为广大学生树立模范榜样,促进受助学生的成长成才,扩大政策成效。

二是坚持以主题宣传为重点,创新机制为动力,媒体融合为手段,合作联动为依托的四轮驱动工作模式。省教育厅将联合相关部门,每年举办一场以励志、感恩和诚信教育为主题的资助宣传活动,融合各媒体的传播优势,利用图文广告、电游动漫、微影视、音乐诗歌、文艺戏剧等人们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载体,开展创作竞赛和表演活动,提高宣传效果,扩大传播效应。各地各校应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和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

六、提高资助舆情监管能力

要求各地各校要设立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主动公开电话号码及联系方式,及时提供咨询和投诉服务,对所投诉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相关记录。要密切关注有关学生资助的社会舆论动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舆情研判、处置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对学生资助方面的重要舆情及各类突发事件,及时跟踪收集、认真分析研判、妥善应对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开展资助宣传理论研究

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资助宣传和资助育人的理论研究工作,充分依托学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和专题研讨活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合作,适时发布科研课题指南,组织开展全省的资助理论研究工作。省高教学会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每两年举办一届优秀资助论文的征集和评审工作,获奖的优秀论文将结集出版,并推广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理论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