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普通高校,有关省属学校:
为落实2018年全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管理,规范资助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学生资助管理质量建设常态化,深化全省学生资助文化建设,我中心研究制订了《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八要”“八不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宣传,广泛张贴,使其成为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的共同准则。
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八要”
一要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要精准认定资助对象,做到底数清楚,应助尽助
三要切实规范评审流程,做到程序透明,公平公正
四要及时发放资助资金,做到集中统一,足额到位
五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六要认真维护信息系统,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七要科学管理资助档案,做到资料完备,有据可查
八要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做到立德树人,润物无声
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八不准”
不准变更范围降低标准
不准简化程序轮流坐庄
不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不准公开比穷伤害自尊
不准违规公示侵犯隐私
不准虚报冒领套骗资金
不准截留挪用抵扣收费
不准雁过拔毛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