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地方 > 正文

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08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705号),强调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资助资金管理、资助工作开展和资助政策宣传情况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资金发放、获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和其他危害学生资助事业健康发展的情况。

《通知》指出,通过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学校自查、县(区)普查、市级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省级抽查的“四级四查”监管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对于查实的一般性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单位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必要时约谈相关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对于查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未全覆盖、学校校内资助资金使用未达标、受助对象认定错误问题,对负面舆情查实且造成不良影响、同一类问题单位部门负责人被约谈二次以上、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省教育厅将依据事实,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责成相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问责、取消被问责人员当年度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评先评优资格、削减高校年度招生计划、作为年度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和年度教育扶贫学生资助考核等评价考核的依据进行扣分、在系统内公开通报等措施,分别进行处理。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或在学生资助资金审核、分配等审批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分配资金、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或标准分配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做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学生资助这项惠民政策,能健康、有效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