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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9-11-05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10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学生资助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委员,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总督学张喜荣向社会通报2019年1-9月份全区学生资助工作进展情况。内蒙古大学党委副书记李秀良,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张润厚,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主任王勇,兴安盟教育局副局长、总督学温成伟参加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全区学生资助工作情况通报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学生资助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下,自治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教育公平迈出坚实步伐。

一、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

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全区共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达420.2亿元,资助学生3866.2万人次。其中:学前教育12.3亿元,惠及学生84万人次;义务教育81.2亿元,惠及学生2513.8万人次;普通高中114.8亿元,惠及学生521.7万人次;中等职业教育60.1亿元,惠及学生363.4万人次;普通本专科教育139.4亿元,惠及学生367.6万人次;研究生教育12.4亿元,惠及学生15.7万人次。

2019年,全区已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364.1万人次,资助金额44亿元。

(一)普通高等教育

截至目前,全区共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19.4亿元,惠及学生31.6万人次。

研究生教育共落实资助资金2.3亿元,惠及学生2.7万人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86万元,奖励学生421人;自治区奖学金550万元,奖励学生450人;自治区学业奖学金0.6亿元,奖励学生0.7万人;国家助学金1.6亿元,资助学生1.9万人。

普通本、专科教育共落实资助资金17.1亿元,惠及学生28.9万人次。其中:落实国家奖助学金5.2亿元,奖励、资助学生14.9万人次;发放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资金1.9亿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13.1万份,合同金额9.6亿元;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资金0.4亿元,惠及学生0.4万人;落实中央彩票公益金261.6万元,为全区0.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发放了路费。

(二)中等职业教育

截至目前,全区共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6.5亿元,惠及学生38.4万人次。其中:国家助学金1.9亿元,惠及学生11万人;“两免”(免学费、免教材费)资金3.9亿元,资助学生16.4万人;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资金0.7亿元,受助学生11万人。

(三)普通高中教育

截至目前,全区共落实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资金13亿元,惠及学生58万人次。其中:对12.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5亿元。享受自治区普通高中“两免”(免学费、免教材费)政策的学生有42.1万人,落实资金9.9亿元;发放双语授课生活费补助资金0.6亿元,惠及学生3.2万人。

(四)义务教育

截至目前,全区共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4.4亿元,惠及学生236.1万人次。其中:为197.9万名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4.4亿元,惠及学生38.2万人。

(五)学前教育

截至目前,全区已下达学前教育学生资助资金0.7亿元,用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保教费。

二、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资助内涵不断丰富。资助工作从过去主要帮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经济资助,发展形成更加注重“资助育人”的新模式,资助方式由过去的单纯“输血”型资助转变为“输血与造血结合”型资助。在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帮助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在资助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德育教育和精神激励。今年,在全区普通高校全面实施了“五个一”资助育人活动,即:一次诚信教育、一次感恩教育、一场先进事迹报告会、一堂公益课、一次金融讲座。初步统计,有30万高校大学生参与其中。通过多种方式,教育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面对困难,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促进学生在国家和自治区资助政策的关怀下健康成长,最终实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教育扶贫目标。

二是资助管理更加规范。近年来,自治区积极推动实施资助工作“六个规范”,即: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明确要求各地、各校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中须做到“八个公布”,即:公布资助项目、公布申请条件、公布资助标准、公布资助程序、公布重要时间节点、公布办公地点、公布工作人员、公布办公电话。通过公开透明,进一步促进资助工作精细化,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资助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2019,我区学前教育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至此,我区学前、义教、普高、中职、本专科、研究生等6个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已全面上线运行。在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账号管理和使用权限,实现了信息全程追踪,杜绝数据外泄。此外,为进一步简化申请助学贷款手续,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19年起所有旗县全面实现合同电子化,这样,不仅方便了贷款学生和家长,也减轻了各级资助中心的工作负担。

四是监管责任更加明确。近几年,为了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各项资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了监管责任,目前,全区已基本上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四级管理责任体系,各地、各校结合实际情况,都制定了各项资助资金的《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资助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管理责任进一步夯实。

五是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强化。为了更好的宣传国家、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工作成效,让老百姓充分了解和感受党和政府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关心和关爱,共享发展成果。自治区教育厅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及成效。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资助政策、致初高中毕业生一封信和深入学校开展“诚实、感恩、自强”主题教育活动等方式方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引导培养受助学生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教育扶贫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最后,借此机会,就加强警惕、抵制不良“校园贷”问题,向广大在校学生提出警示。

目前,正是各类奖助学金发放的时间,有的诈骗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微信,冒充资助工作者,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助等名义,引诱学生和家长上当受骗。请广大家长和学生牢记:无论是哪个资助项目,都不会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遇类似情况,一律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报告。

在学校期间,还有一些非法机构采取各种手段,诱骗在校学生申办不良“校园贷”。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抵住诱惑。一是保持头脑清醒。不良“校园贷”惯用“零利息”“超便捷”“零风险”等善意的谎言诱骗学生。一定要擦亮眼睛、想清后果,不要轻信、贪图其所谓的“方便、快捷”。一定要明白不存在所谓的只有你知道、别人不知道的“发财秘诀”。二是提倡理性消费。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要有自强自立精神,要提高自律能力。不要去攀比用什么手机、用什么电脑,也不要攀比穿什么名牌、吃什么大餐,而是要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量入为出、理性消费,把时间和精力用在知识学习和本领提高上。三是把持借钱走“正道”。对于一些确因特殊情况急需用钱的同学,要三思而后行,确需办理贷款的,一定要选择安全系数高、信用口碑好的国家正规金融机构的借贷产品,防止落入“校园贷”的陷阱。 

在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过程中,宣传工作十分重要,作用显而易见。正是因为有了广大媒体朋友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出的“政策好声音”,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度才会这么广、受益家庭学生才会这么多。在此,自治区教育厅对广大新闻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学生资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媒体朋友们能够一如既往地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学生资助事业发展,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代言人,继续大力宣传、及时跟进,广泛报道自治区的学生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