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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部门持续开展 “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 2019-11-05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辽宁省教育厅于2019年10月24日组织召开义务教育阶段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会议,布置下一阶段整治工作要求,坚决杜绝截留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一、整治工作要求

各市、县教育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截留、挤占、挪用、欠拨、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问题(辽宁省将非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资助范围,同样列入专项整治范围),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坚决纠正违规行为。要把握任务要求,提高专项整治工作质量,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实不折不扣,资金管理安全规范,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整治工作方式

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会同财政、纪检委、审计等部门在前一阶段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抓住问题导向和工作重点,持续开展全面排查整改;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动教师、学生、家长、供餐企业提供问题线索;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举报一项,排查一项,整改一项,落实一项,切实做到真查真改、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要逐级上报,立即整改自纠;要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学校,重点督查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挪用、拖欠、挤占等问题;教育部门应主动与当地纪委监委沟通对接,根据问题线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反映主题教育成效,彰显党中央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的决心。

三、监督举报电话

自2019年10月25日起,教育部、省、市、县都设立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投诉电话,为期一个月。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实行专人值守,接听受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资金发放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建立登记和督办机制,限时核查。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举报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含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问题线索。各级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限时核查处理,坚决维护受助学生的切身利益。

教育部举报电话:010-66097980  010-66906590

辽宁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24-8689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