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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覆盖 全程育人

发布时间: 2018-11-13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6 【大】 【中】 【小】 访问量:

江苏师范大学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国家要求,高度重视研究生资助工作,狠抓政策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健全资助体系,创新资助方式,完善资助机制,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实现了学生资助的全覆盖和资助工作的多元化、规范化、全程化,激发了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内生动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突出全员覆盖,构建多元化资助体系。为鼓励研究生潜心向学,江苏师大本着全员覆盖的原则,积极拓展渠道,构建形成奖、助、勤、贷、补等多元化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奖”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学业成果奖、社会冠名奖学金等;“助”主要是国家助学金、朱敬文助学金;“勤”是指研究生担任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和助理辅导员(三助一辅);“贷”主要指研究生贷款;“补”主要指日常应急性补助。其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全覆盖,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两个等次,一等奖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6000元,获奖比例各为50%;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次,奖励金额从每生每年6000元至12000元,覆盖到全体学生。学校还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资助,如:2002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终身教授、著名语言学家薛凤生先生在校设立“薛叙斋先生语言学奖励基金”;2004年,江苏天健华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磊先生设立“天健”奖学金;2015年,北京中传合谊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徐斌先生设立“合谊·博文”奖助学金等。

二、突出精准资助,健全规范化评审机制。江苏师大地处苏北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研究生生源多来自周边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较多,为确保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的公平公正,切实体现对优秀学生的精准奖励和对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学校制定了一整套完备的评审制度和严密的遴选程序。学校校长担任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学院分别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并制订了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严格按照“一评二审三公示”的方式进行,即各学院制订评审细则并公示——学院初评并公示——研究生院审核——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范围内公示,切实保证了评审工作的规范、公开、择优,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奖助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三、突出核心任务,实现全程化育人功能。资助育人,始于资助,成于育人。江苏师大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坚持资助和育人紧密结合,注重从立德树人的战略高度规划设计研究生资助工作,强化育人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在“十大育人体系”中的作用,积极构建物质帮助、学业帮扶、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等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努力实现“资助全覆盖,育人全过程”。如学校为促进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创新,专门划拨经费设立学业成果奖,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专业实践成果和学科竞赛成果进行单独奖励资助,2017年,奖励额度为50万元。学校积极搭建平台,鼓励支持研究生承担“三助一辅”工作,为他们的兴趣培养、能力提升、视野开阔创造更多机会和条件,每年有160多名研究生走上“三助一辅”岗位,支付岗位津贴100万元。学校注重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提升育人实效。同时,还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等系列特色活动,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精神品质,在资助工作中更好地实现了育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