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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2-05 最后更新时间:2025-10-11 【大】 【中】 【小】 访问量:

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 国家助学金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2. 免学杂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西藏、四省涉藏州县和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继续执行现行政策。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 学校资助。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5. 社会资助。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