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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部召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上学校的典型经验发言之(四)南开大学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5 【大】 【中】 【小】 访问量:

以服务学生为宗旨,全面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

南开大学

2006年3月?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高校资助体系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政策。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经济困难生资助体系的建立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支出的矛盾与困境,缓解了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期间的顾虑与压力,也有利于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激发学生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促使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的意识,对于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维护高校校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南开大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满足高校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出发,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服务学生为宗旨,逐步理顺工作体制,创新工作方法,抓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各个环节,不断推动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积极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为受益者

南开大学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已经逐步建立起包括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在内的经济困难生资助体系,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实施使广大学生从中受益。仅以2005年的统计数据为例,我校学生中有19.5%为贫困生,他们入学时家庭只能支付其学费或生活费中的一项,此外还有8.6%为特困生,他们入学时家庭对其学费和生活费均无支付能力。通过学校自身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全校有48.2%的学生可获得校级奖学金,累计金额达808.53万元,其中60%为贫困生或特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为2724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13.2%,贷款总额达2082.34万元;可获得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或学费减免的学生分别占4.3%和2.1%,累计金额分别为312.44万元和149.74万元。此外,学校开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千余个,7.9%的学生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累计金额为231.71万元。可以说,这些资助政策的实施基本上满足了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需要,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新政策出台后,南开大学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统筹规划新政策的学习、贯彻、落实,使全校上下都能认识到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要求有关部门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经办银行配合,主动承担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这项利国利民、功在当代、造福未来的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和督促工作的开展,召开校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学校的实施方案,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银校双方的密切配合、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05年,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在宣传、申请、审批、发放、教育、管理以及机构建设和银校合作等各方面的工作力度得到进一步增强,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完善。与2004年相比,2005年我校新签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人数由857人增加到1186人,新签合同金额由1431.29万元增加到2082.34万元,上述两项增长比例分别为38.4%和45.5%;实际发放人数为2724人,比04年增加39%,发放人数占在校生的比例为13.2%,比04年增加3.7%,实际发放金额由1208.13万元增加到1532.59万元,增加比例为26.9%。

?二、以学生为本,以创新务实的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深入实施

在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认识到,高校学生既是贷款的主体,又是最终的受益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说到底是为高校服务,为广大学生特别是经济困难生服务。同时,对于受助学生来讲,做好这项工作也会促使其在思想认识、观念、行为等方面的积极转变,甚至对他们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南开大学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把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渗透于贷前、贷中、贷后的不同阶段,贯穿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申请、审批、发放、教育、管理等各个环节。

一是理顺工作体制。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学校迅速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主管校长牵头,学生工作、财务、教务与后勤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并重点做好银校双方的沟通和贷款学生的教育与跟踪管理。与此同时,各专业院(系)也进一步完善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全面掌握本院(系)学生的实际经济状况,为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发放对象与有效开展教育与跟踪管理提供准确依据。这样就从学校和院(系)两个层面进一步理顺了工作体制,学校职能部门和各院(系)通力合作,共同为申请贷款的学生提供一条龙式的优质服务。

二是扩大宣传途径。为了让学生全面、准确地了解政策,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受益面,学校通过开展政策宣讲、现场咨询、发放《南开大学学生管理手册》和《南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利用校报、广播电视等校园媒体进行政策解读,建设国家助学贷款网页并在主题网站进行链接,在校园BBS上开设学生资助专版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地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在此基础上,学校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新生这一层面,我们坚持随录取通知书给新生寄送学校资助政策的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指南等资料,还在暑期开通新生资助工作热线,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回复新生及家长的咨询。通过宣传,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以及放款等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学生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不断加深,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数量和贷款金额也随之增加。

三是优化贷款程序。虽然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相比老政策,在申请手续和材料要求上已经有了大幅度的精简,但是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要求更加具体、更加细致、更加严格,签约大会规模更大、程序更严密。为此,我们在放暑假之前组织贷款政策宣传、开展申请程序介绍,进行预先报名登记,指导学生在暑假期间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新学期开学立即组织专人辅导学生正确填写贷款申请表、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个别问题进行逐一的说明并提供相应的帮助,确保签约大会顺利举行。在前期多渠道宣传,加之周密细致的组织准备工作之后,签约大会现场到会率达到99%,协议出错率仅为1.3%。我们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经办银行的充分肯定,同时,这也为学生贷款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发现学校教务部门所能提供学生成绩的时间不能满足学生贷款续放资格审核的时间要求,客观上给学生顺利获得新学年的贷款带来了困难,很多学生对此反映强烈。针对上述情况,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时协调学校教务部门,并主动与经办银行进行沟通,取得银行方面的同意,将协议原本规定的审核成绩由“上一学年度的成绩”调整为“上一自然年的成绩”,确保续放资格审核于每年暑假之前就能顺利完成,这样为学生贷款在每年9月新学年开学前的顺利发放扫清了障碍,确保学生收款、缴费、注册和选课等工作有序进行。这一基于学生实际需要的调整切实迎合了同学们的需求,深得学生欢迎。

五是实行科学管理。我校将贷款学生的贷款合同、银行借据、学费收据、剩余款额等进行集中、签字发放,在发放现场,学工部的老师们向贷款学生逐一说明银行放款、学校扣款、余额返款等情况,介绍注意事项,解答学生疑问,贷款学生须由本人签字确认。此举在为贷款学生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有利于学生认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深刻内涵,从而进一步规范其还贷行为。此外,学校十分重视帮助贷款毕业生办理展期和还款事宜。每年的5月,我们召集所有贷款的毕业生,详细介绍还款和展期政策,鼓励学生诚实守信,按期还款,在遇到疑难时及时与学校或经办银行进行沟通,同时现场为贷款的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并组织贷款学生及时与银行签订还款计划。

六是加强诚信教育。结合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深入推进,学校把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同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考风考纪教育等结合起来,增强了主题教育的效果,丰富了诚信教育的内容。此外,学校还定期邀请专家学者、企业精英、杰出校友和相关领域的负责人深入学生中间,为贷款学生举行讲座或组织座谈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校还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征信与金融知识宣讲活动,使学生养成珍视个人信用记录的习惯,树立大学生群体的良好形象。

七是畅通还款渠道。毕业生还款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能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中心的要求,我校于2005年7月和12月先后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的采集和补充采集工作,通过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贷款银行搜集信息,向相关院(系)、学生家庭、学生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将2001年以来的2602名贷款毕业生的5万余条信息全部采集入库,正确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学校专门组织了贷款学生联络小组,对所有还款毕业生进行跟踪联络,主动了解他们的工作现状和还款计划,及时将他们反映出的问题反馈给学校和银行方面,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方便其顺利还款。

八是密切银校合作。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校始终积极主动地与银行方面进行沟通,尽最大可能把前期的组织准备工作做实、做细,这一点也得到了经办银行的高度评价。正是由于银校双方的共同努力,及时缓解了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最终受益的是学生。今年5月,我校与中国银行新增了外汇兑换业务,6月与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并在中国银行开设帐户,将我校留学生学费收入存入该帐户。目前,学校正在积极与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银行接洽,商议在校园内筹建“一卡通”系统、ATM、自助银行及营业网点等工作。可以说,以国家助学贷款为契机,银校双方的合作正向更宽的领域迈进,而这种合作的最终收益者仍然是学生。

三、在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实践证明,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最有效方式,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各项资助工作得到广大学生肯定。当然,要切实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这些困难主要还是集中反映在还款的问题上:

一是原政策的经办银行对国家助学贷款缺乏热情,银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困难生完成学业为目的,但在银行方面的具体运作上,出现了政策性目的与银行商业利益之间的矛盾。主要原因在于:其一,学生助学贷款虽然额度小,但对贷款人资格的审查并不比大额贷款简单;其二,现在劳动力流动日益频繁,银行监控贷款人的行踪并追回贷款成本很高;其三,学生贷款占用银行流动资金,对其业绩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银行提高助学贷款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是对拖欠贷款的防范措施单一,制约和处罚力度薄弱。实事求是地说,当前部分学生诚信意识不强,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少数学生错误地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资助的钱”,甚至还有个别学生持有“能拖就拖,能不还就不还”的想法。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机制亟待完善,尤其是目前缺乏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贷款风险防范机制和必要的贷款失信惩罚机制。现在我们对学生贷款风险防范的主要措施就是在媒体上公布恶意拖欠者的“黑名单”,但仅靠这种措施显然较为单一。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但毕竟这项工作刚刚起步,况且无论是银行、学校还是媒体对其进行的有效宣传都不够,社会舆论效果较弱。

三是学生还款时间短。尽管我们并不排除个别毕业生恶意拖欠贷款的现象存在,但也必须从客观上考虑到大学毕业生的实际还贷能力。很多贷款学生是异地求学,异地工作,毕业后的前几年正是其经济实力最薄弱的时期,不仅这一阶段收入较低,而且还会产生诸如租房等必要的生活开支,加之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压力大,能获得一份收入较高又相对稳定的工作并不容易,要求他们在4-6年的时间内还清贷款确实在客观上存在一定困难。

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通过建立并完善信用体系规避贷款风险。要积极建立并完善面向大学生的侧重其学业和就业未来期望的助学贷款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并使其充分发挥风险防范作用,保障贷款的及时有效回收;要加强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推广力度,扩大宣传渠道,提高社会舆论效果;要加快制定并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借贷双方做到有法可依,使恶意拖欠者受到应有的处罚,使贷款回收措施更加得力。

二是尝试拓宽贷款途径,使学生贷款项目灵活多样、简便快捷。可考虑在现有国家助学贷款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校友等在高校设立基金,为大学生提供免息或低息贷款;要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科学的信用贷款制度提高贷款的审批、发放和还贷效率;此外,可尝试出台政策鼓励学生在家庭所在地进行贷款,由家庭提供信用担保,从而简化办理手续,减轻学生负担。

三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国外的国家助学贷款多为5~20年的中长期贷款,最长达30年,大多数的还贷期在8~12年。我们应考虑贷款毕业生在就业或创业初期的实际困难,可以适当延长他们的还款期限,并努力为到困难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的贷款学生提供更多优惠的还款政策。

四是重视贷款学生的教育和人文关怀。要采取有效形式不断强化对大学生的信用观念和金融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其认识到诚信对个人生活产生的重要影响,使他们牢固树立自觉履行还贷责任的观念;要关心贷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选择,帮助他们克服来自生活上和心理上的困难,为其参与公益活动和集体生活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