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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试点情况介绍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宋振讲话摘选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5 【大】 【中】 【小】 访问量:

我介绍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试点的背景及工作过程

试点背景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招标流标。2004年6月,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我省及时制定了实施意见,组织招投标工作。由于各商业银行要求的风险补偿金比例过高,且对高校提出许多附加条件,致使国家助学贷款招标业务以流标而告终。

深入调查研究,探讨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突破的途径。招标流标后,针对商业银行提出违约率高的问题,我们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通过调查,我们得出三条结论:一是商业银行统计的违约率没有真实地反映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违约情况,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违约率远远低于商业银行的统计数据。这种差异是由于统计方法的不同造成的。二是高等学校通过加强管理可以大幅度降低违约率。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管理较好的高校,违约率普遍较低,有的学校违约率甚至为O ,而管理不好的学校违约率则较高。一些学校在国家助学贷款渠道不畅的情况下,运用自有资金发放校内贷款,数量也比较大,平均回收率在95%以上。三是在目前国家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经办银行很难对贷款学生进行有效的管理,只有充分发挥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管理,才能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持续健康开展。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大胆提出了新的风险金补偿方案:若违约率超过经省政府批准的15%的补偿比例,超出部分全部由高校负担。该方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经办银行的风险顾虑,加大了学校的责任,促使学校加强管理。在讨论中,各高校提出,如果违约率低于经省政府批准的15%,那么高校应承担的风险补偿金是否可以少拿或不拿。我们采纳了这一意见。该方案经过协商,仍未得到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由此,我们深深体会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推进困难的主要原因不仅仅是违约风险问题,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经济效益差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试点工作过程

针对商业银行不积极参与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现状,国家开发银行从关注社会热点、解决社会瓶颈问题、推动社会诚信水平提高的高度,积极介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经国家银监会批准与我省合作进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试点。工作过程大致可概括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善有关制度,确定业务合作模式。经过反复协商,双方制定了《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协议和管理制度,确定了业务合作模式。业务合作模式的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将风险补偿金的支付与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绩效直接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建立“两个平台”。即以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简称教贷中心)为管理平台,以各高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简称学贷中心)为操作平台。三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为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阶段,及时发放贷款,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贷款需求。2005年4月26日,首批发放贷款1.9亿元,资助困难学生4.2万人,随后又陆续发放贷款两批。2005年,我省按新机制共发放贷款5.7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2.3万人次,贷款发放金额和资助困难学生数量分别是前5年的5.2倍、4.1倍。贷款发放范围覆盖到了省内所有省属、省辖市属、民办、企业办、军队院校地方班等所有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实际贷款人数占发放范围内在校生的13%。高校所有符合贷款条件并提出贷款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获得了贷款。

第三阶段,强化管理,努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从2005年秋季贷款发放后,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点就转向贷款管理方面。一是建立考核制度,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三是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规范化管理。

二、试点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如何解决贷款的管理问题?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难度大、成本高,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的解决办法是建立“两个平台”。即以教贷中心为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全省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各高校助学贷款管理机构为操作平台,全面管理学生的贷款受理、审核、汇总、合同签订、贷款本息催收、贷款信息管理等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的具体事宜。管理的责任主要在学校。

如何通过风险补偿金的支付来调动高校加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风险补偿金的支付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是我省业务合作模式的核心环节。我们的做法:一是将风险补偿金实行专户管理,分校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将风险补偿金的支付与高等学校的管理绩效直接挂钩。贷款到期后,视其还款情况对相应的风险补偿金进行结算。若学校管理得好,贷款违约额低于缴纳的风险补偿金数额,剩余部分全部奖励给高校;若学校管理得不好,贷款违约额超过缴纳的风险补偿金数额,高出部分由教贷中心、高校和开发银行按10%、50%和40%的比例分担。三是用风险补偿金补偿后的违约本息由高校继续催收,回收的贷款本息及罚息在下一年度全部或50%返还高校。四是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的比例。在研究确定业务合作模式的过程中,双方一致认为风险补偿金比例的高低对业务合作模式将产生重要影响,如果风险补偿金的比例过高,财政和高校负担过重,会影响贷款的发放量;若风险补偿金的比例过低,则不利于激励机制的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确定风险补偿金的比例为14%,我们认为这个比例是比较适宜的。

为什么要选择代理行发放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在省级以下没有分支机构。贷款通过何种方式发放到学生手中,我们在制定办法时经考虑了多种方案,一是由省教贷中心统借统还,教贷中心转贷给高校,高校再转贷给学生;二是由高校统借统还,高校转贷给学生;三是开行将资金转贷给其他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将贷款发放给学生。但这些方案在贷款主体及转贷的合法性、贷款回收、贷款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所以我省最终确定由学生直接向开发银行贷款、通过代理行发放的方案。代理行主要负责办理学生卡、发放助学贷款、结算利息和贷款本息的扣划等业务,开发银行按贷款发放金额的0.4%支付代理结算手续费。选择代理行发放贷款,一是通过银行卡和银行的结算网络便于贷款回收;二是使利息结算合法;三是开发银行委托代理行监督贷款的使用,维护开发银行的合法利益。

借款合同签订方面的有关问题?

借款合同为四方合同,甲方为借款学生、乙方为开发银行、丙方为高校、丁方为教贷中心,借款合同一式四份,由签订方分别保管。高校根据开行审批的借款学生名单及贷款金额组织借款学生签订借款合同,乙方和丁方的印章和法人签名在印制合同时已套印,高校的印模和法人的手签章印模报开行和教贷中心备案。为便于管理,同类学生又是同批贷款的贷款期限、贷款起止日相同。

如何解决省属高校以外其他高校学生的贷款发放问题?

这些学校主要包括省辖市属、民办、企业办、军队院校地方班等高校,这些学校分属于不同的主管部门,经费供给关系多样,对于这些学校我省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在工作关系上直接对教贷中心;二是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文件要求各省辖市财政部门执行教贷中心与开行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按规定支付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三是供给经费的财政部门和高校要分别向教贷中心、开发银行出具支付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承诺书;四是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由教贷中心归集后在规定的时间统一支付给开行。

在具体业务操作中有哪些工作程序?

具体操作程序可归纳为三大工作流程,即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贷款发放流程、贷款回收流程。

(1)贷款申请和审批流程。

①学生申请。借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乡、村的困难证明等有关资料。

②学校审核。包括院系初审和校学贷中心审核。校学贷中心对学生申请的贷款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贷中心。

③教贷中心汇总审核。教贷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汇总工作,签署意见后报开行河南省分行。

④开行河南省分行审批。开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反馈教贷中心。

⑤高校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教贷中心将开行审批结果及时反馈高校,高校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

⑥开行最终确定贷款实际发放人数及金额。合同签订结束后,高校向教贷中心上报实际签订借款合同人数及金额,教贷中心汇总后向开行上报实际签订借款合同人数及金额,开行最终确定贷款实际发放人数及金额。开行最终确定的实际发放贷款学生名册一式四份,分别由开行河南省分行、教贷中心、高校和代理行留存。

(2)贷款发放流程。

在贷款发放前,教贷中心在开行开设专户,高校在代理行开设专户,代理行根据开行审批的贷款学生花名册为学生开立银行卡或存折。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实行封闭运行。具体发放流程为:开行将贷款划拨到教贷中心在开行开设的专户;教贷中心在收到贷款的当日向高校划拨贷款;高校收到贷款的当日通知代理行向学生发放贷款;代理行根据开行审批的贷款学生花名册在1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发放贷款。

(3)贷款回收流程。

贷款回收包括两个方面,即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回收和毕业后的贷款本息回收。

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操作流程为:代理行于结息日前30个工作日进行预结息;高校的学贷中心和教贷中心按贴息管理办法办理贴息的有关手续,确保贴息资金在结息日前足额到位。

毕业后贷款本息的回收流程为:贷款学生毕业时办理贷款确认手续;代理行在结息日或还本日通过借款学生预留的账户扣收贷款本息;高校将收取的贷款本息及时上划到教贷中心在开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开行扣收偿还的贷款本息。

如何解决信息管理问题?

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量大、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只有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而开行没有现成的管理系统,代理行的管理系统无法满足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的需要。教贷中心在深入调查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为业务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该系统不仅满足银行业务管理的要求,又可满足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国家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采集系统等数据库的衔接。信息系统已在2006―2007学年度的贷款发放工作中投入使用。

如何实现省教贷中心与学校学贷中心工作信息的及时沟通与传输?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时间集中、业务量大、管理要求高,信息和数据的及时沟通和传输是确保贷款及时发放的关键,我省的做法:一是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及时发布工作信息;二是建立网上办公平台,实现了贷款数据和工作信息的网上传输;三是建立短信平台,及时和学校沟通,处理问题;四是启用电子签章技术,所有申请贷款的高校均申请办理了电子专用签章,学校上报的资料加盖电子签章后通过网络直接上报到教贷中心。通过上述措施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沟通,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如何建立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督导机制?

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考核制度。省教育厅会同开行制订了《河南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建立了考核指标体系。在每年春季开学后对上一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在网络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目前,我省确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分“贷款条件落实、日常管理、管理绩效”三类一级指标以及“领导重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制度建设、宣传教育、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比例、违约率、满意度”等十类二级指标。2006年3月27日4月29日,省教育厅会同开行组成5个专家组,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全省高校2005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评估,确定优秀单位28个、占33.8%,良好单位49个、占59%,合格单位6个、占7.2%。根据评估结果,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对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重点对优秀单位进行了奖励。

如何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宣传教育?

一是将国家助学贷款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5年底,我省已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将贷款学生的信息纳入人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6年初,省教育厅与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国家助学贷款数据采集协议,使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制度化,教贷中心将定期向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提供开发银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同时配合人民银行采取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大学生进行征信知识宣传,一方面充分利用人行征信管理系统的威慑作用,防范恶意违约行为;另一方面,让“守信一生、幸福一生”的观念深入学生心中。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省教育厅会同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开行河南省分行制订了《2006年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诚信教育宣传工作要点》,通过多种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今年上半年,由教育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开行河南省分行联合举办的“诚信校园行”短信大赛共有83所高校参赛,历时近50天,其中在全社会公开网投的时间为15天,参赛作品达10多万条,经学校选拔上报组委会的作品达600多条,参加网投的人数达18.2万人次。下半年,从9月份开始,又在全省高校举行“诚信校园行”演讲大赛,目前正处于学校选拔赛阶段,总决赛将在12月初进行。

如何实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2005―2006学年度及今年秋季的贷款发放工作中,省教育厅会同开行、代理行联合下发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贷款发放的具体事宜,并根据贷款操作规程,从贷款启动之日到贷款发放结束之日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日程表,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对有关数据和工作程序进行规范管理;三是编写了工作手册,近期还要编写管理手册,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如何建立教育厅与开行的协作沟通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省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省教育厅和开行的有关领导定期联络,沟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教贷中心和开行的客户五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认真贯彻落实。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共同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办法。三是出台制度或布置重点工作一般是联合下发文件。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由于我省与开发银行合作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时间较短、工作推进速度较快,目前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高校对新的业务合作模式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进展缓慢。按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2006年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有97所(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但仍有5所高校(主要是民办)因工作不主动或贷款条件不具备而未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也有一些学校虽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但因认识不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着“惜贷”现象。二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体系、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尽管我省采取了考核等一系列措施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但仍有一些学校停留在下文件、挂牌子阶段,机构未真正组建,专职人员未按要求到位。三是诚信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加强。在开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过程中,大家都深深认识到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是防范贷款风险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是贷后管理的重点,也是高校应该做好的工作,但工作开展不平衡,诚信宣传教育还没有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高校对贷款学生毕业后的管理办法须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继续加强考核工作。一是使考核工作制度化,每年年初对上一年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二是根据不同时期管理工作的重点,及时调整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近期,重点考核高校工作体系的建设和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条件、工作经费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入还款期后,将以管理绩效为考核重点。

进一步加强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近期将进一步完善系统的功能,通过信息系统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继续做好诚信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会同人行、开发银行在全省高校范围内继续做好“诚信校园行”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求各高等学校按我省诚信宣传工作要点做好本校的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使诚信宣传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配合人行在高校加强个人征信知识的宣传工作。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会同开行编写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手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流程和日常管理;二是完善高校贷后管理办法,加强贷款学生毕业后的管理。

认真组织,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努力使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均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目前,2006―2007学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已经完成,共有92所高校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金额5.43亿元,较2005―2006学年度的3.7亿元增长46%,申请贷款学生11.4万人,较上一学年度的8.1万人增长41%,开发银行将于10月底完成审批,118贷款将全部发放贷困难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