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经验交流 > 正文

求真务实、创新发展,不断开创助学工作新局面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高蓓同志在全省中小学助学工作现场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5 【大】 【中】 【小】 访问量: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中小学助学工作会议。首先让我代表教育厅向与会的各位代表,特别是向多年来一直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积极为全省助学工作辛勤努力的省、市、县财政战线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非常感谢承办本次会议的鸡西市政府、鸡西市教育局的同志们,你们辛苦了!

近几年,鸡西市把办好教育作为衡量各级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高低的标志,理顺投入渠道,建立教育公用经费定期审计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全力推进中小学危房改造和网点布局调整,大力开展农村集中办学。先后融资近两个亿,调整撤并农村中小学校700多所,完成中小学基本建设近40万平方米,完成危改项目170多个,建成九年一贯制学校近50所,到今年年底前将全面消除现有D级危房。通过集中有限资金,努力办好每一所农村学校,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村村办学校、校校质量低”的办学局面,有效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助学工作也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到目前位置已经落实助学资金2176.1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7.5万人次。这一点是值得肯定,值得其他市县学习和借鉴的。

下面我就全省的助学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个简要的总结。

助学工作是省委十项利民行动之一。是我厅的重点工作。目前我省中小学在校生有487.4万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438.8万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县及农村学生有342.4万人,农村学生235万,农村中贫困家庭学生比例在35%左右,贫困县还要更高一些。做好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广大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学问题,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步骤,是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近几年,各级财政和教育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精神,不断加大助学工作力度,创造性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建立起了以政府投入为主长期稳定的助学工作机制,并取得了可喜成绩

2001年我省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助学金政绩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01]127号),建立了省政府助学金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2003年省委把助学行动作为全省“十项利民行动”之一予以重点推进。省教育厅成立了助学工作办公室,配备了专人负责对全省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市地县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助学机构,指派了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建立了黑龙江省捐资助学网(举行助学网开通仪式是本次会议内容之一),助学网的开通和使用将实现全省各市地县网上捐资和助学资金的社会公开使用及监督职能。建立了全省贫困学生电子档案,对贫困学生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各级政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设立政府助学金专户、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使政府助学金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与整合。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性捐资助学行动,如大型公益募捐、爱心救助、春雷活动、手拉手、一帮一等。部分地市的助学活动已经形成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或几次。如哈尔滨市把每年九月份的第一周定为“义务教育助学活动周”,通过活动集中开展社会捐款活动,同时宣传助学工作。牡丹江市的爱心助学管理中心更是以经常性的助学活动为工作内容,不但以多种形式拓宽筹资渠道,还重点抓好贫困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把扶贫立志紧密结合,教育学生努力向上,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树立起勤奋学习、立志报国的远大理想。通过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助学活动,不仅多方筹措了大量的助学资金,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引起了社会各界与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更加营造了人人关心教育、关注教育发展的良好和谐的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政府助学金已经累计达到3.27亿元人民币(其中各级政府累计投入2.24亿元,社会各界捐资累计1.04亿元)。省级政府助学金累计达到1.26亿元(含“两免一补”专项经费),支出1.14亿元, 112万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各地市政府助学金累计达2.02亿万元,其中政府投入累计1.16亿元,社会捐资862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51万人。

二、切实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工作力度,

 

    提前两年完成了全省“一免一补”的工作目标

   

我省为农业大省,经济欠发达,在财政经济困难,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情况下,我们的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资金投入。按照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从2004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全面推行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实现地方政府“一免一补”的工作目标,我省在推行“一费制”管理办法时,对农村中小学给予重点倾斜:一是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市县给予补助,降低了农村中小学杂费收费标准,农村小学为60元/生.年,农村中学90元/生.年,分别比原标准下调了10元。同时,对全省2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中小学生实行了全部免收杂费;二是从2004年起,对全省农村寄宿制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助;三是在2004年对21个贫困县以外的农村贫困学生给予杂费三分之二的补助基础上,从2005年开始,对这部分贫困学生也给予全额的杂费补助,由此全面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工作目标。

2004年秋季试行“一费制”后,我们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形式,对全省2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64万中小学生实行了免收杂费的政策,免费额达4800万元(64万人×75元/年);二是省财政于2004年底投入杂费补助资金2469万元,按照初中55.8元/生.年、小学37.2元/生.年、特教75元/生年的补助标准,对全省贫困县以外的48万名农村贫困学生给予了三分之二的杂费补助,对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给予了全额杂费补助。并从2005年秋季学期起,对21个贫困县以外的48万农村贫困学生给予全额的杂费补助3600万元(48万×75元/年=3600万元),补助标准为中学90元/生.年、小学60元/生.年、特教75元/生.年;三是安排寄宿生补助资金2009万元,从2004年起,按照162元/生年的补助标准(其中省里对每个学生补助113元,省级补助合计1406万元,市县对每个学生补助49元,市县补助合计603万元),对全省12.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寄宿制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给予了生活补助。

2005年春季学期,我省各级财政安排“一免一补”资金4396.95万元(其中: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2157.75万元、省专项补助1937.7万元、市县财政安排301.5万元),从秋季学期开始,每学期各级财政安排“一免一补”资金5144.95万元(其中: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2157.75万元、省专项补助2685.7万元、市县财政安排301.5万元),实现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免一补”。目前,2005学年―2006学年度的“一免一补”专项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2005年我省提前两年完成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发放和政府采购工作。2005年国家拨付我省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8300万。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采取现金形式,将春季中央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4150万元全部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覆盖面为全省13个市(地)所有县(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全部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其中初中36.8万人,小学44.6万人,特教6404人,补助标准分别为70元、35元和35元。受助学生的评定与“一免一补”的评定程序相同。

2005年秋季开始国家免费教科书工作开始实施省级政府统一采购。为落实好这项工作,省里成立了免费教科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在时间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经财政厅、政府采购办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采取了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招标。2005年秋季免费教科书实际采购总金额为4620万,财政支付4087.5万,节约财政支出57.2万元。供货方折让资金532.5万元,全部用于为贫困学生采购省级教材。2006年春季免费教科书采购金额为4156万元,财政支付3625万元,节约财政支出495.9万元。供货方折让资金532.9万元,折扣资金用于采购省级教材。共计发放82万元,其中中学36.8万人,小学44.6万人。特教0.6万人。已发放完毕。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下发了《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工作暂行办法》(黑教财【2005】66号),作为指导性文件。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注。实践证明,哪一级政府领导重视到位,坚持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哪个地方的工作就抓得好,落得实,就少出问题,贫困孩子就受益。我记得密山市市长在市常委会上,面对各个部门的领导讲过这样一句话:我们得为教育办事,我们再没有钱,也不要和孩子争了,该给教育的一定要给。有了这样的领导我们的教育是幸福的,我们的孩子是幸福的。我们的工作不可能没有成绩。就是这样关乎千秋万代的事业我们一定要做好。可是有些地方30%的寄宿生生活补贴依然没有到位,助学工作的长效机制依然没有建立起来;个别地市县在助学工作中,依然存在时紧时松现象,上面要检查了,领导关注了,就紧一紧,事情过去了,就推着干了。很多地市还没有把助学工作作为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人员不固定,职责不够明确,兼职较多。例如:有的地市县是财务部门负责助学工作,有的是基础教育、督导、工会、团委或党办等部门单独或联合负责,还有的地市县把助学资金的管理和具体活动的分工分开来作。兼职我们不反对,但是有些工作职责还要进一步明确,不要因为分管多项工作,分散了精力,造成工作拖拉、衔接困难。还有一些市县尚未按照省里要求建立助学金专户,助学金季报情况、受助贫困学生的备案材料等上报不及时。这些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借这次会议契机,务必对照自检,提高认识,学习先进地区助学工作经验,认真查找原因,力求改进。

下一步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助学工作作为教育整体工作的重要方面来考虑,一把手和主管领导要做到经常过问,毫不放松;同时加强机构和组织队伍建设,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明确某一部门负责该项工作。二是要不断完善扶困资助体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运转协调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对各级助学资金要加强管理,确保助学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还没有将匹配资金落实到位的地方要抓紧落实。三是要坚持资助工作与育人相结合。在合理使用好助学金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艰苦创业意识、责任意识。要在贫困学生中树立“贫困也是一种财富,人穷志坚。”的人生理念,帮助学生树立坚强、乐观、上进、自立自强的优良品质。四是进一步扩宽助学资金的筹集渠道,鼓励和促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捐资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这项工作中加强协调,齐心共事,不怕做大量的认真细致的工作。要逐步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发展、关爱孩子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进一步加强贫困学生档案和资金管理,严格评定办法,公开资助标准和程序,要坚持公示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六是要注重调研,不断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现在国家和省级财政受财力制约,关注的仅仅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上学问题。实际上我们的城镇下岗职工、特困家庭的贫困子女占的比例也很大,有些家庭甚至比农村家庭更贫困。我们的地方财政要逐步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城镇下岗职工和特困家庭子女的救助上,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困办法和政策。同时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七是要开展对本地区职业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的调查工作,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学生的救助档案。这是我们按照国家要求即将开展的救助工作,省财政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八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地市县要在做好本地区宣传工作的同时,及时向省里反馈和上报地方工作情况。尤其是省助学网开通后,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载体进行信息发布、文件传阅、呈报各类数据和备案材料,宣传各地的助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助学网站的的管理和信息的传递,要养成日浏览的工作习惯

总之,助学工作关系到千千万万个贫困家庭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可以说是关乎千秋万代的事业。要毫不动摇地抓好助学工作,大兴务实之风,工作讲实际、求实效,不哗众取宠。要忧民之所忧、乐民之所乐,切实实践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越来越高的需求愿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我们应有的热情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