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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和谐安徽建设做出贡献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在安徽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2-09-02 最后更新时间:2022-08-25 【大】 【中】 【小】 访问量:

根据委厅年度高教会议的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光明同志莅临会议,指导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后面,张主任还要给我们作指示。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交流上一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传达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的措施,布置200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这里,我代表省教育厅向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出席这次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并向关心、重视和支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表示真挚的谢意!

下面,我就前一段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作一回顾总结,并就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2005年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初见成效

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自2000年起步,其间有较为顺利发展的时期,也有过严重的滑坡阶段。2004年6月,在国家调整了助学贷款政策和实施机制后,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通道。

据统计,我省从2000年至2004年6月底,累计发放贷款人数45904人,实际发放贷款金额20103万元。2005年,按新政策、新机制实施助学贷款工作的当年,我省有70所高校2.2万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近1.3亿元,全省有75所高校与经办银行签订了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占学校数的76.5%;有72所高校56779人向银行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贷款金额5.6亿元,银行审批合同金额22695万元。

(一)我省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取得的成效

一是学生贷款申请量大幅增加,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数是2004年的1.98倍,申请金额是2004年的2.94倍,表明新政策更加贴近贫困大学生的实际,符合贫困大学生的意愿。

二是银行放贷量大幅扩大,2005年末,全省银行机构国家助学贷款余额3.56亿元,同比增长60%;2005年通过银行审批的贷款学生数和实际发放数分别是2004年的1.94倍和1.58倍,合同金额和实际发放额分别是2004年的2.56倍和1.74倍,表明新政策更符合市场经济运作规律,银行放贷的主动性、自主性增强,基本达到了政策性目标与商业性目标的统一。

三是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成为资助高校贫困学生的一个重要支柱力量。据统计,2005年省属高校共为24.5万名学生发放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以及减免学费1.5亿元,同期国家助学贷款发放1.2亿元,占资助高校贫困学生全部资金的44.4%,其重要性日益显现。

四是社会满意度提高,据教育部统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投诉情况来看,在2005年新生入学期间对我省的投诉有23条,多数属于咨询性的。

五是总体工作得到了教育部和财政部的肯定,并获得财政部以奖代补专项奖励。

以上数据和事实表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对于完善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日益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二)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较快发展、较好成绩,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1、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帮助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得以快速发展的关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落实工作,国务院国办发[2004]51号文件下发后,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召开4次工作协调会,就新机制实施中的一些重要政策进行研究和明确。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就贯彻落实国办发[2004]51号文件专题研究,并以皖政办[2004]81号文提出了我省贯彻国办发[2004]51号文件意见。教育、财政、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就国家助学贷款的实施作出了具体规定,省财政厅及时安排拨付省教育厅所属高校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专项资金3720万元,使我省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实施工作得以迅速展开。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合肥经济技术学院、淮南联合大学、安庆师范学院、安徽建工学院等一批高校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助学贷款工作办公室或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助学贷款工作。农业银行各经办行也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2、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督察督办是落实新政策、新机制的重要措施。

在与省农行中标协议签署后,省教育厅立即与省农行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布置,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银校对接方案,要求各高校和经办银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机构,配置工作设备,保证必需的工作经费,制定工作制度,立即全面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创新银校合作形式,形成银校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双赢。省农行也专门发文进一步规范国家助学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明确要求各二级分行要尽快成立国家助学贷款项目工作组,同时下放国家助学贷款审批权,省分行授权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行长或授权的副行长按每个借款学生最高3万元的贷款审批权。

为尽快推动助学贷款审批发放进程,省教育厅与省农行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开了多次工作协调会,就有关难点工作进行协调和布置。此外,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与省农行个人业务处多次联合赴各地召集经办银行及其对口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人现场办公,宣传讲解政策,了解掌握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进展情况,现场协调解决贷款发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具体发放时间表,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进程。

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巢湖学院以及农行合肥金寨路支行、农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等一批高校和经办银行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2005年1月26日,农行合肥逍遥津支行在安徽农业大学率先按新机制首发了104人、62.4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3、认真做好相关基础性工作是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得以顺利实施的保证。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不仅仅是贷款的发放。在抓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进度的同时,我们还认真做了大量相关基础性工作,保证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顺利实施:

⑴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与省农行合作编印《安徽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文件汇编》,作为高校和经办银行工作指南;省农行还编印了国家助学贷款宣传手册。

⑵通过会议和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编发《安徽省国家助学贷款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⑶省学贷中心与省农行个人业务处及时总结推广了安徽大学编制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格式文本,进一步规范了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审批,有效地提高了审批通过率。

⑷为使高校和银行经办人员熟悉贷款政策及申请程序,我们联合省农行举办了两期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培训班,提高了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⑸为了增强学生诚信意识,使学生充分了解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有效防范贷款风险,2005年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在全省部分高校开展了“高校学生个人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人行印发了《大学生征信宣传折页》、《大学生征信与相关金融知识手册》和《大学生征信与相关金融知识讲座(宣传)调查问卷》。

⑹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信息采集工作,2005年,我们专门组织全省高校举办了一期培训班。据教育部通报反馈的情况看,我省信息采集的数据总量和正确率均位居全国第五位,其中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此项工作质量较好。

⑺积极推进银校全面合作。在与省农行合作启动新机制贷款工作伊始,我们就注重强调并鼓励高校和经办银行开展全面合作,提出以全面合作促进助学贷款工作,以助学贷款工作带动全面合作,今年1月4日,省教育厅与省农行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我省已分别有22和61所高校在在农行系统开设基本户和一般账户,其中滁州学院与农行的合作已有30年以上的历史,目前双方正积极拓宽合作领域及内容,努力向更深层次发展。

综上所述,我省建立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全省工作进展不平衡,全省98所应开展贷款工作的学校,仍有28所尚未发放贷款;贷款惠及的学生数还不是很多,贷款学生比例偏低,离国家的要求和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机制还处在形成和完善之中。

(三)当前我省助学贷款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发放工作进展较慢,2005―2006学年计划发放贷款3.53亿元,但截止2006年3月底,只发放贷款6500万元,后面的任务还相当重。

2、部分高校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建立专门的贷款管理机构,缺乏专人管理,工作布置不明确,材料准备粗糙,工作返工量大,一次审批通过率低。

3、老机制下国家助学贷款出现了不良,经办银行对未来助学贷款的履约状况存在担忧,影响了其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4、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银校全面合作落实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办行开展助学贷款工作的积极性。

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手续过于繁琐,既给贫困家庭学生带来不便,也增加了银行经办人员的工作量,影响了银行员工工作积极性。

6、部分省直其他部门所属19所高校“两金”预算一直未能落实,影响了这部分学校工作的开展。

所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并解决。

二、统一认识,抓住重点,加快进度,努力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

今年3月10日,教育部在沈阳召开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并在两会期间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沈阳会议精神,今天上午作了全面的传达,此前,学贷中心已专门向委厅主要领导作详细汇报。

3月31日,在全省年度高教会议上,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同志结合全国会议精神的贯彻,提出了今年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任务:保持助学贷款继续稳定增长,确保贷款发放量和贷款学生比例高于去年的水平,要扫除盲点学校,改变工作进展不平衡的状况。他指出,贫困生就学和招生、就业工作一样,离老百姓的利益最近,时刻处于老百姓的关注和监督之中,各高校要始终牢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的承诺,妥善解决好贫困生的学业和生活。学校不能把助学贷款简单地看成学生和银行借贷双方的事情,今后助学贷款将是学校一项常规性的工作。他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贷机构建设,加强人员配备,明确职责。要积极推动学校和中标银行的全面合作。要完善学校在助学贷款中的风险防范机制,及早预防和化解风险;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认真研究学生逾期未还贷的原因,主动协助银行追讨欠款。

我省作为经济欠发达的中部省份,贫困家庭的比例相对较高,随着高校招生数的扩大,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绝对数和相对数都在增加,因此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是比较艰巨的。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这里,我强调几点:

1、进一步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新政策,深化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国家助学贷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运用金融手段、辅之以财政手段,完善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一项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解决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问题,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关系到一代人的成长,牵动着千家万户,事关和谐社会的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作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一个重要方面,一直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正如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所说“做好学贷工作是功德无量的事”。

总体来看,各高校、各经办银行对助学贷款工作的认识较高,工作较主动,但从全省现状分析,工作上的差距和发展的不平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认识上的差距和差异,加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使一些同志对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产生了困惑和疑虑。因此,确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对国家助学贷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打消困惑和疑虑,克服被动应付、满足现状和短期临时观念,树立做好工作、完成目标任务的信心。

为了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今年省教育厅将在《高考指导》封页上刊印宣传材料,使每个考生都能较早地了解有关政策。同时各高校要象去年一样,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寄送宣传资料。

2、切实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贷工作机构。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象招生、就业、教学一样,是高校一项常规性长期性工作,教育部正在酝酿把助学贷款作为一项指标,列入本科教学评估。因此,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按国家要求以在校学生人数2500:1的比例,选派年富力强、有进取心和责任心的同志充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队伍。教育部的领导非常重视助学贷款工作,周济部长这次来皖考察,专门询问安徽助学贷款情况,他指出,国家助学贷款时高校向前发展中一项重要工作,如果做不好,会影响高校的发展。年初教育部学贷中心更名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中编办批准追加了20名编制,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根据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还将就高校建立学贷机构专门下达文件。当前,各高校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健全机构,同时还要保证专职人员的稳定。高校学贷机构建设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在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考核评比中,我们将加大机构队伍建设的权重。

3、加大督察督办力度,扫除“盲点”学校,加快贷款发放进程

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新政策出台已三个年头,今年我们将加大对“盲点”学校的工作力度,协调省农行对尚未与经办银行签订助学贷款协议和未开设账户的高校,限期落实。

为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各校要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2005-2006学年贷款计划,在2006年12月底前至少要完成2006-2007学年贷款计划的60%,贷款的审批发放进度必须加快。去年,田唯谦副省长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暨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强调 “对不能落实省里要求,国家助学贷款受到影响,贫困大学生资助不落实的高校,将削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对未汇缴风险补偿资金的,经办银行有权暂停贷款;凡工作拖拉,未按期报送有关材料的高校,将予以通报”。据此,省教育厅在去年秋季招生补录时,已对未汇缴风险补偿资金的高校,扣减了其补录指标。今年省教育厅将在适当地时候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贷款发放量和贷款学生比例,并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继续将招生指标与助学贷款工作挂钩。

针对一些高校和经办银行工作抓得不紧,不同程度地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省教育厅将加强与省农行的协调沟通,督察督办,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省教育厅和省农行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对一些高校认识不到位,将国家助学贷款与学生的欠费直接挂钩,在受理申请时将不欠费学生排除在外,造成贷款发放量偏小,发放学生比例又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将扣减“以奖代补”奖励资金。

4、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坚决制止违约现象蔓延

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能否持久、健康、平稳运行,关键的是能否有效降低违约率。违约现象一旦蔓延,对高校形象将是重大损失。

各高校要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信贷知识教育,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助学贷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抓手,以此为突破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履行还款付息义务。

省学贷中心和各高校要会同经办银行及人民银行广泛宣传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在支持个人贷款申请和防范个人信贷风险的作用,要抓住典型案例,宣传违约行为对个人发展造成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秩序的伤害,让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违约后果的严重性。

省学贷中心要加快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研究并制定以适当的方式公布严重违约学生名单等信息的办法。各高校要加强对贷款学生的信息采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保证数据采集的及时、完整、准确,这一条也是考核助学贷款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省学贷中心要积极主动地向财政、人行和银监等部门汇报联系,妥善解决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的归集问题,确保按时支付;同时,要积极反映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积极推进银校全面合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为省农行全面介入我省高校金融服务领域奠定了很好的基础,省教育厅全力支持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与各高校的全面合作,同时希望银校双方本着大局为重、育人为先,真诚合作的原则,相互尊重、相互理解,认真履行协议确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全力协作、克服困难,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在扩大银行业务的同时,更多地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困难,产生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助学贷款带动全面合作,以全面合作促进助学贷款,实现双赢、多赢的局面。

协助银行加强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也是“银校合作”题中应有之意。学校要纠正认识上的偏差:认为资助是社会问题,不是学校问题;贷款是银行问题,追讨不是学校责任。要定期和银行沟通,及时掌握信息,对进入还款期的违约毕业生一个一个地查找,督促学生抓紧与银行联系,要认真研究学生逾期未还贷的原因,主动协助银行催还欠款,努力提高贷款履约率,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良性运转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关键之年,过去的一年,大家付出了很多,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只要我们再接再厉,共同努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2006年4月10日)